传港女箱尸案凶嫌有意赴台投案 士林检方:一入境就抓
在台湾杀死女友的19岁香港男子陈同佳,返港后仅被依洗黑钱罪判刑29月;有媒体报导,他下周刑满出狱,已在牧师建议下同意来台投案,但希望不要被判死刑;负责侦办此案的士林地检署表示,他一入境马上就会逮捕,一切依法处理。
星岛日报报导,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杀人疑犯陈同佳,本月23日因洗黑钱案刑满出狱,有牧师劝他出狱后前往台湾投案,为个人错失承担责任;陈同佳明白自己犯下大错,愿意下周出狱赴台投案。
星岛日报又指,接触陈同佳的牧师,已委托台湾律师处理投案相关事宜。
对此,士林地检署表示,陈同佳在台湾犯下杀人,目前是通缉身分,他一入境,司法警察机关就会逮捕,而目前并没有接获陈同佳及他委任律师联系。
另外,星岛日报也称陈同佳虽愿意赴台投案,但希望不要被判死刑;士林地检署表示,一切依法处理。
陈同佳去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来台旅游,两人在旅店发生争执,陈怀疑潘劈腿,潘最后坦承已怀有前男友小孩,又被陈发现一段与不知名男性的性爱影片;陈发怒掐死潘,造成一尸两命,隔日将潘大体装进行李箱,载至淡水竹围捷运站后方草地丢弃。
陈犯案后搭机返港,士林地检署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但未获回应,便在去年12月对陈宣布通缉,时效长达37年6个月;陈因有盗用死者信用卡,最后仅被依洗黑钱罪判刑2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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