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孫承武台北十九日電)遭指控拉法葉艦採購案收賄,前海軍中將雷學明自訴前總統陳水扁,立委賴清德、前立委徐國勇涉嫌誹謗。雖然三名被告今天在法庭上一強調並未具體指涉任何人,但雷學明委任律師徐履冰當庭辯論則質疑,指控他人收賄高達美金二千萬元鉅款,是否只要有「合理的懷疑」就可以。
雷學明自訴誹謗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等三名被告陳述時一再強調是基於合理的懷疑,且包括在接受電視專訪、立院召開記者會時,並沒有指明具體人士收賄。三人認為雷學明等人提出自訴根本就是為轉移焦點。
但雷學明委任律師徐履冰當庭辯論指出,今天法庭中的確有人在瑞士有二千萬美金,但並非是他的委任人,然後還在說關心拉法葉艦案,要替國人追查真象,進而扮演正義使者。徐履冰表示,他所要陳述的重點只有一個,即要指控他人收賄,尤其是高達美金二千萬元的鉅款,是否只要有「合理的懷疑」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