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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买进兴柜股票时,买进款项如何交付?买进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入帐?
买进款项,应在成交当日存(汇)入投资人在划拨银行所开立之银行帐户,以供办理交割;而买进的股票,在成交日次一营业日上午就会拨入投资人集保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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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卖出兴柜股票时,卖出的股票如何交付?卖出股票所应得款项,什么时候可以入帐?
卖出的兴柜股票,一律要通过集保帐簿划拨方式办理交付,因此,股票至少必须在成交日之前三日送达集保公司(但推荐证券商如能确认客户送存之股票无瑕疵者,于成交日之前一日送达集保公司即可),才可以办理交割;而卖出股票所应得的款项,在成交日次一营业日上午,就会拨入投资人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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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如果在成交当日急需用到买进的股票或者卖出股票的款项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达成?如何办理?
投资人欲在成交当日获取买进的股票或卖出股票的款项,可以在交易时特别要求推荐证券商以实时逐笔转帐方式办理款券之交割作业,如经推荐证券商同意,就可以在当日获取买进股票或卖出款项。同样的,推荐证券商也可以征得投资人同意,以相同的方式完成款券交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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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在兴柜股票开端柜台买卖前就先将股票送存于集中保管公司?
可以,在各该兴柜股票核准柜台买卖之日起,就可以办理股票送存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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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买进的兴柜股票,最快什么时候可以卖出?
投资人买进兴柜股票在成交日次一营业日,即可卖出;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实时逐笔转帐者,在双方完成股票交割后,即可卖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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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天买进及卖出兴柜股票,可不可以用买卖相抵后的价金余额办理交割?
只有通过同一家证券商交易的兴柜股票,才可以用买卖相抵后的价金余额办理交割,但是如果通过不同的证券商买卖兴柜股票,因为需分别办理交割,所以二家证券商间的款项不能以买卖相抵后的余额办理交割。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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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委托之
证券商 |
买进或
卖出 |
股票名称 |
交易金额 |
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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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
甲
甲 |
买进 卖出 |
A兴柜股票B兴柜股票 |
100万元80万元 |
黄先生应支付20万元给甲证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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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
甲
乙 |
买进 卖出 |
A兴柜股票B兴柜股票 |
100万元80万元 |
黄先生应支付100万元给甲证券商;并向乙证券商收取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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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同一天买进兴柜股票并卖出上市(柜)股票,可不可以用买卖相抵后的价金余额办理交割?
不行,因为兴柜股票的交割期限与一般上市(柜)股票不同,所以无论是否通过同一家证券商交易,买进兴柜股票的款项均无法与卖出一般上市(柜)股票的款项以相抵后之余额办理交割,举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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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 |
委托之
证券商 |
买进或
卖出 |
股票名称 |
交易金额 |
交割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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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
甲
甲 |
买进
卖出 |
C兴柜股票D上市(柜)
股票 |
100万元80万元 |
黄先生应于成交当日支付100万元;并于成交日之次二营业日收取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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