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权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权利,而此权利是可以买卖交易的,选择权的买方在付出一定额度的权利金后,即可在议定的到期日或者到期日之前,拥有依照履约价格卖出或买进标的物的权利;相反的,选择权的卖方在收入权利金后,拥有在议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依照履约价格卖出或买进标的物的义务。
A.实例帮助
1.房屋买卖选择权
甲方向乙方以一百万元的代价买进一个买权,约定于半年后以二千万的价格向乙方买一栋在市郊的别墅。若于到期日或之前,此栋别墅之市价高于二千万元,则甲方可以以二千万元的价格向乙方买进此别墅,乙方必须无条件履约卖出;但是,如果到期当日此别墅之市价低于二千万,则甲方势必不会以二千万的约定价格向乙方买进此别墅而会选择放弃该权利。但不论甲方是否行使权利,当初支付给乙方权利金均不得取回。因此,对甲方而言,最坏的情况是放弃此权利而损失一百万元权利金,但若别墅市价超过二千万元,则其获利将随其市价上涨而无限增加;相反的,乙方赚取一百万元的权利金,但必须承担履约的义务,因而其最大的获利为此一百万元的权利金,如若到期日或之前,房价超过二千万,其损失也将随之扩大。
2.加权指数选择权
甲方向乙方以五千元的代价买进一个加权指数买权,约定于2个月后以6400点的价位向乙方买一口台股期指合约。若于到期日或之前,台股期指涨至6400以上,则甲方仍然可以6400的价位向乙方买进此合约,乙方必须无条件履约卖出;但是,如果到期当日台股期指小于6400,则甲方势必不会以此约定价格向乙方买进期货而会选择放弃该权利。但不论甲方是否行使权利,当初支付给乙方权利金均不得取回。因此,对甲方而言,最坏的情况是放弃此权利而损失5000元权利金,但若期指涨幅超过6400,则其获利将随其上涨而无限增加;相反的,乙方赚取5000元的权利金,但必须承担履约的义务,因而其最大的获利为此5000元的权利金,如若到期日或之前,指数高过6400,其损失也将随之扩大。
B.买权与卖权
选择权又分为买权与卖权,买权的买方在缴付保证金后,有权利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约定之履约价格、数量、规格,买进标的物,而买权的卖方则有义务依约卖出该标的物。卖权的买方有权利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以约定的履约价格、数量、规格,卖出该标的物,而卖权的卖方则有义务依约买进该标的物。
C.选择权的三大构成要素1.标的物2.履约价3.到期时间
就房屋选择权之上例而言,标的物为别墅,履约价为双方议定之二千万,到期时间则为半年。
D. 欧式选择权与美式选择权
欧式选择权的买方仅能于到期日要求履约,而美式选择权的买方则能在到期日或之前任一日要求履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