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ti-Enterovirus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當你在網路上發現一篇好文章,覺得應該與他人分享;或者,想要以正當的方式收藏起來,留待日後溫習或參考之用時,你會怎麼做呢?

如果你還不確定該怎麼做,或者尚未遭遇類似的情況,那麼,下次當你在網路上發現一篇好文章,心有所感,想要有所動作時,也許可以考慮本文準備提供的建議作法: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為什麼建議「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呢?簡述如下:

  1. 網摘:無論是藉助網摘工具如MyShareHEMiDEMi,或者單純以IE收入我的最愛、FireFox加入書籤,當你發現一篇好文章,你都可以用網摘這個動作進行收藏,甚至分享。
  2. 引用:你可以針對某篇讓你心有所感的文章,發文抒發感想,在正當合法的前提下引用並註明出處,或藉由部落格的Trackback功能,在發文時一併發送引用通告。
  3. 連結:除了網摘收錄、發文引用之外,你也可以用延伸閱讀的形式分享文章的連結,或者單純在email、IM或任何公開貼文區分享文章連結。
  4. 不轉載:之所以不鼓勵轉載,主要是因為網路收藏與分享的工具愈來愈多,為避免喧賓奪主,網摘原文、引用原文、連結原文才是上策。

其實這件「滿網盡是複製量產文」的事,迴老師已經提過好一陣子,與其說是要反什麼,不如說是一種相互提醒,提醒我們與其量產假性的資訊爆炸,還不如回歸善用網路工具的基本面,讓好文章好作者隨著中立的平台機制浮現出來,而不是被複製品淹沒。

這段時日以來,我碰巧也讀到幾篇國外遇到類似困境的論述,印象極深刻的一種說法譬喻大概是:寧為Barking dog,不做Parrot。因此,雖然有點抱歉以鸚鵡為典,讓牠無辜當上轉載代言者,不過這些提醒貼紙還是歡迎取用,讓鸚鵡的犧牲更有代價:

  1. 200px*80px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2. 200px*60px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3. 140px*40px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4. 110px*30px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2007-07-18更新:這個下午,原本用來存放以上連結圖的Google Page到達頻寬上限,因此全數移到jas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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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有111 則回應

  1. Blogger DearJohn 回應於 7/12/2007 03:31:00 PM  

    我唯一會轉載的文章,是朋友轉寄來的信,因為找不到來源,只好用轉載的方式來和大家分享了!

  2. Blogger Jas9 回應於 7/12/2007 03:42:00 PM  

    轉貼信應該不一定等於轉載才對,通常構成轉載的對象指的應該是:
    1. 已經公開發表
    2. 在原發表處之外的地方重複刊載

  3. Anonymous 楊楊@wretch 回應於 7/12/2007 04:00:00 PM  

    Jas9,不好意思提醒您一下..

    有關於建議方式的第一點,「Firefox」的名稱拼錯了 ;p 呵呵。

  4. Blogger Jas9 回應於 7/12/2007 04:08:00 PM  

    joshua:
    感謝您的眼尖修正我的手拙,
    多出的一個e已經修掉了,
    再次感謝。

  5. Anonymous angie 回應於 7/12/2007 04:10:00 PM  

    我有點想把小貼紙語法,貼到被我發現轉貼我整篇文章連圖的部落格去阿...(嘆)

  6. Anonymous satomi 回應於 7/12/2007 04:35:00 PM  

    我很能認同.
    長久以來, 我都希望好東西是以最原始的形式呈現.

    不過有個很大的問題, 那就是網路的無常性.
    最以前很多人用學校的資源架個人網站, 一畢業就不見了.
    到了今天 blog 的時代了, 還是會發生丁丁小站的問題...

  7. Blogger scipao 回應於 7/12/2007 05:50:00 PM  

    jas,
    我喜歡這個設計打算做個連結回到這篇文章,但你可以容許我做一些修改讓它更相容於我的網頁嗎,譬如說把邊框去除、稍微改一下底色?

  8. Anonymous 文鋒起吾 回應於 7/12/2007 06:39:00 PM  

    這個想法不錯,直接轉載雖有助宣傳和表揚原作者,但總不比直接看原創來的直截了當。連結文章的人,其實可以針對有感動的文章再寫一些想法,增加腦力激盪的機會。

  9. Blogger 毛毛牙 回應於 7/13/2007 08:46:00 AM  

    支持這個想法,推!

  10. Blogger 杰士特索瑞 回應於 7/13/2007 09:06:00 AM  

    支持這個想法
    取走標籤貼紙
    謝謝

  11. Blogger Jas9 回應於 7/13/2007 09:41:00 AM  

    感謝大家(雖說感謝是有點自往臉上貼金的大言不慚),也希望最起碼在推薦佳文時,不要再出現一大堆複製品的現象。

    angie:
    我實在難掩不解"轉貼整篇文章連圖"是指對方也想生一個叫大福的兒子嗎,好震驚啊。

    scipao:
    如果你願意等的話,午休過後我可以釋出一個透空背景的png,不曉得尺寸有沒有限定。

    文鋒:
    由原作者來主控文本,應該是最好的情況,這麼一來,如果原作者想要增刪,大家也可以同步更新。

  12. Blogger scipao 回應於 7/13/2007 02:34:00 PM  

    真不好意思,我已經就先改了:去掉了邊框,然後把上半部的顏色稍微調整一下。其實,全部透空也不太符合我的想法,我是想讓它看起來有立體感而且可以融入我的網頁背景。

    謝謝囉。這真是一個令人一目瞭然的設計,或許比 CC claim 好也不一定。

  13. Blogger CGS 回應於 7/13/2007 04:45:00 PM  

    或許這是你的想法 ,不過某些文章在一定的時間後 ,後來會變成 DEAD LINK ,也是不爭的事實 .

    電腦科技有其易於複製的特性 ,網路助長了許多 ,或許你不喜歡全文轉載 ,但是未必別人一定要認同同樣的想法 .

    使用者認同的是一個網址 ,還是裡面的內容呢 .

    我對網摘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 ,但不用無限上綱的覺得該用網摘解決這種問題 .

  14. Blogger Jas9 回應於 7/13/2007 05:35:00 PM  

    CGS:
    你把好幾個問題混為一談了,這是我的想法發表在我的blog上沒錯,但沒有要別人一定要認同同樣的想法。

    1. deadlink是可解的,好幾種網摘書籤工具都可以暫存網頁。
    2. deadlink如果是原作者立意要如此的,予以尊重是更好的作法。
    3. 如果你網摘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也不必覺得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是在獨獨無限上綱網摘這一項。

  15. Blogger fishbudin 回應於 7/13/2007 08:24:00 PM  

    我也要加入 請讓我放貼紙在我的部落格 http://whitenusky.blogspot.com
    謝謝

  16.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7/14/2007 10:40:00 AM  

    不論是否是由朋友寄來的信, 找不到出處, 或者是由網頁上擷取的不當聯結或轉載, 都是有法律上的問題, 只是沒那麼倒楣被告而已, 看看網路上血淋淋的例子吧....
    只不過寫各文章就被告七十萬 !!

    (連結如下)
     http://forum.dreamreload.com/showthread.php?s=c48bf15edf717329758c9b5872429040&threadid=60804

  17. Blogger CGS 回應於 7/14/2007 12:31:00 PM  

    應該這麼說吧,我覺得你文章的真正意思應該是"摘錄、引用、連結,不轉載",而不是"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雖然用字上看起來差異不大,但是卻可以把意涵講得更明白,你可以回頭看文章內,你對第一點:"網摘"的定義,就知道你的本意並不僅限於網摘的類型。那何必用網摘這個字眼限制住你的行為呢。

  18. Blogger Annie Chang 回應於 7/14/2007 05:49:00 PM  

    小婆引用在右側邊欄了
    也特地撰文說明

    謝!

    >.^

  19. Anonymous angie 回應於 7/15/2007 08:54:00 AM  

    我碰到的情況是,有人只自己說了:「在這裡看到這個」,然後下面就全篇圖文轉貼。
    我有時候也會在寫軟體是用心得的時候,拿我家大福的照片作範例阿~
    所以我真的看到我阿福的照片出現在別人家。感覺超怪的...

    總之我把貼紙貼上了。謝謝!

  20. Anonymous sujen 回應於 7/18/2007 10:56:00 AM  

    我轉連結了你這篇文章,
    也帶走了你的貼紙喔,
    謝謝你喔!!

  21. Blogger 阿凱 回應於 7/24/2007 10:57:00 AM  

    個人也認同你的看法 !!
    之前傳出有些部落客的心血文章一字不漏的被
    轉貼到盜文的部落格內 !!
    我覺得要發起串聯活動抵制這些盜文的部落格
    像是這個標籤就不錯用 有提醒的作用
    所以貼紙我收下了 順便引用文章到我的部落格把這個貼紙散佈出去

  22. Blogger 容顏 回應於 7/29/2007 05:53:00 AM  

    本來覺得和CC授權有衝突,不過在幾篇文章都是在未告知的情況下整篇被拿去放在他們自家的網站裡,看了還真是一肚子火,所以也放上去了。
    支持這個理念,還有許多人實在需要補足互相尊重的道理。
    謝謝你囉!

  23. Blogger 老男人 回應於 7/30/2007 09:07:00 PM  

    支持
    也轉摘到我的blog

  24. Anonymous 瑟熙樂 回應於 8/04/2007 11:19:00 PM  

    完全同意,取用貼紙囉~

  25. Anonymous 瑟熙樂 回應於 8/04/2007 11:20:00 PM  

    完全同意,取用貼紙囉~

  26. Anonymous 菲爾斯基 回應於 8/08/2007 08:36:00 PM  

    很認同唷...
    支持一下...
    還有..
    拿走貼紙囉....
    謝謝..

  27. Blogger 柏強 回應於 8/09/2007 03:19:00 PM  

    有點小問題,以引用來說很可能是合理使用,一旦對方進入合理使用範圍,作者似乎沒有「權」限制對方不得引用吧?那麼既無權,何來授?

    類比到網摘跟連結兩項權利,我的看法也一樣(不過我不是律師也不是法官)。

    這四個聲明給我的感覺不過是「不得轉載」而已,那麼不得轉載其實可以大聲說出來的啊。

  28. Blogger Jas9 回應於 8/10/2007 08:44:00 AM  

    柏強:

    我後來補了一篇「CC授權」與「不轉載」之異同來說明我的原意。

    簡單地說,「不轉載」的呼籲是來自我作為讀者的身份,而不是說我以作者的身份像CC那樣作授權聲明。

    不過,雖然我的原意如此,但並不反對網友拿來當作進站導引,廣義來說,那也算是一種推己及人。

    更簡單來說,我只是希望大家在網路上能多挹助一些分享的動能,而不只是複製別人的分享。

  29. Blogger 柏強 回應於 8/14/2007 10:44:00 AM  

    個人是覺得其實可以單純留下「不轉載」的圖示即可,倒不是認為這跟CC衝突,再怎麼衝突都可以用平行授權二選一來解決。

    不過,列了CC授權後,「不轉載」僅是倡議而已,因為CC允許重製,發生糾紛時我可以說自己是選你的CC授權 :P

  30. Blogger princess-maker 回應於 8/15/2007 07:45:00 AM  

    帶走貼紙唷~謝謝

  31. Blogger 薇微亞 回應於 8/27/2007 06:27:00 PM  

    謝謝你的貼紙
    謝謝你的想法
    總之, 謝謝你

  32. Anonymous 小芷 回應於 8/28/2007 10:45:00 PM  

    支持這個想法,
    我也帶一張回家貼了,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尊重原創作!

  33. Anonymous 小猴 回應於 9/06/2007 09:14:00 AM  

    我帶走了唷!
    謝謝^^

  34. Anonymous 綸太郎 回應於 9/16/2007 10:52:00 AM  

    支持這個做法,發現被人全文轉載未註明出處,真的是不太舒服的一件事,貼紙帶回去了,謝謝你。

  35. Anonymous circle 回應於 9/18/2007 08:03:00 PM  

    帶走貼紙了!感謝。

  36. Blogger 綠心 回應於 9/19/2007 01:57:00 AM  

    謝謝你製作精美的標籤
    拿去用嘍!

  37.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10/05/2007 04:53:00 AM  

    謝謝您的分享

  38. Anonymous 小蓉 回應於 10/07/2007 02:35:00 PM  

    謝謝你的分享,帶走了你的貼紙唷!!

  39.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10/10/2007 03:50:00 PM  

    我碰過不少人分不清楚「引用」跟「轉載」的差別的。他會原文整篇轉載,然後說自己是在「引用」;另一方面,好像之前有不人把 trackback 稱做「引用通告」,結果讓不少人以為全文轉載後再發個「引用通告」就是引用,就是可以的了。最後還有不少喜歡「以下摘錄全文」的,讓人不知道自己在讀哪一國的中文。(咳)

    我覺得轉載若是有具名,那也就罷了,畢竟東西丟出去了,現實中大多人也都沒有那種資源去到處送律師信。原本具名的文章節被刪去作者然後全文轉載,就是惡意了。

    問題其實在於太多人根本不去分別(也懶得去分)摘錄、引用、轉載的差別。

  40. Anonymous inBlog 回應於 10/15/2007 06:26:00 PM  

    謝謝

  41. Blogger lifemirror (笨貓) 回應於 10/29/2007 03:01:00 PM  

    This pos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42. Blogger lifemirror (笨貓) 回應於 10/29/2007 03:03:00 PM  

    This pos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43. Blogger lifemirror (笨貓) 回應於 10/29/2007 03:04:00 PM  

    jas9大哥您好:
    因為想把圖標移到自己的空間, 以後我要管理才方便,
    不知可以嗎?
    我的Blogger
    http://mymagicalstar.blogspot.com/
    以Blogger的教學影片為主打..^^

  44. Blogger Jas9 回應於 10/29/2007 03:07:00 PM  

    lifemirror:
    可以的。

  45. Blogger lifemirror (笨貓) 回應於 10/31/2007 02:34:00 AM  

    謝謝....
    也希望jas9有空能對本Blog批評指教喔..^^
    http://mymagicalstar.blogspot.com/

  46. Anonymous ☆~涵小瑄~● 回應於 11/17/2007 11:08:00 AM  

    @@..大大~我把你的貼貼..放置部落格!
    應該沒關係吧0.0a
    留個回應讓你知道一下^-^
    如不行~留言給我~立刻刪除˙ˇ˙
    謝謝大大的提供^^

  47. Anonymous ☆~涵小瑄~● 回應於 11/17/2007 11:10:00 AM  

    部落格網址~

    http://blog.yam.com/p7828240

    嘻嘻^^

  48. Blogger verni 回應於 11/21/2007 01:17:00 PM  

    沒錯,應該尊重原創

  49. Blogger tyj 回應於 11/26/2007 03:01:00 AM  

    先前朋友的格被copy過
    包括格名、副標、文章 ~~ 等等
    好笑的是 ~ 還是育兒為主的格咧
    之後我們就很注意這一塊
    希望不要再有類似的情形發生

    這個貼紙我帶走了
    謝謝分享 ^__^

  50. Anonymous tpalice 回應於 12/12/2007 06:46:00 PM  

    貼紙帶回家,也把貼紙大小調整到符合我的網誌。謝謝你!

  51. Blogger wei 回應於 12/14/2007 07:46:00 AM  

    小弟的網誌背景是黑色的
    大大可以來一張背景灰黑階的嗎
    自己不太會改說~~~
    感謝感謝

  52. Anonymous 小耿 回應於 12/18/2007 06:32:00 PM  

    我取用貼紙了唷~
    謝謝!

  53. Anonymous 新井 唯 回應於 1/04/2008 07:16:00 PM  

    那麼晚才發現這篇文章,
    有那麼好用的貼紙,
    小唯將貼紙貼在自己的部落格囉!
    謝謝您的分享!

  54. Anonymous 豬小咖 回應於 1/12/2008 11:19:00 PM  

    這個標籤作的很好
    支持這個想法
    我把這個標籤
    貼到我的部落格
    謝謝版主的分享

  55.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1/22/2008 11:37:00 PM  

    我也要加入 請讓我放貼紙在我的部落格 http://www.wretch.cc/blog/xonogears
    謝謝

  56. Blogger iqmore 回應於 1/23/2008 04:32:00 PM  

    This pos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57. Blogger iqmore 回應於 1/23/2008 04:34:00 PM  

    您好
    我取用放在我的Blog上了
    謝謝^^
    http://www.iqmore.idv.tw

  58. Anonymous carol@tnn 回應於 1/26/2008 12:53:00 AM  

    謝謝你的貼紙~ 我貼回我的網誌上了。:)

  59. Blogger Aida 回應於 2/05/2008 01:23:00 AM  

    感謝您.您貼紙非常務實, 借走一貼.
    曾經大半個站被人整碗捧走(連分類都照抄哩)而傷心關站~~ 有您的"大門神"護衛著,或許可以再開站試試吧~~ :) 祝您2008一切安康.

  60. Blogger tzuche 回應於 2/14/2008 08:40:00 PM  

    Jas9先生,

    謝謝你的文章,取走貼紙使用。

    tzuche

  61. Blogger Diruowei 回應於 2/16/2008 08:45:00 PM  

    您好~取用放在我的Blog上了
    謝謝您^^

  62. Blogger LVCHEN 回應於 2/24/2008 06:43:00 PM  

    這貼紙真是太棒了,還提供有連結使用喔。
    放上我的 blog 也公告,再次感謝您。
    (用鸚鵡當海盜有點好笑啦,害我想很久才想到要用英文..XD)

  63. Blogger LaRrY 回應於 2/25/2008 01:58:00 PM  

    同意您的想法 也帶走您的貼紙~~
    不過 我還真的不知道blogspot引用其他人的文章阿.....說不定對我來說是件好事~

  64. Anonymous 麗貝卡在上海 回應於 2/25/2008 04:02:00 PM  

    謝謝分享!貼紙已取用。

  65. Anonymous C 回應於 2/26/2008 02:24:00 AM  

    取用了貼紙,謝謝~

  66. Blogger 藍海滄月 回應於 2/27/2008 09:37:00 AM  

    Jas,
    非常支持你的想法,
    也非常謝謝你,
    跟你說一聲,
    標籤我將貼在我的部落格
    Justin 賈斯汀_魔法奇幻小窩
    http://blog.udn.com/dasoul41上
    謝謝你

  67. Anonymous 布尤加 回應於 2/27/2008 03:05:00 PM  

    非常贊同你的說法!!!
    我取用貼紙囉^^
    謝謝!!!

  68. Anonymous wayne 回應於 3/02/2008 06:28:00 PM  

    因為非常認同此文章
    但是我絕得圖片有點小缺點
    因為圖片幾乎都太大了...
    我剛剛自己製作了動畫式的圖
    語法就交由您去修改
    圖片網址
    http://w402.myweb.hinet.net/css/nocopy.swf

  69. Blogger `n!ce] L!QU!D 回應於 3/02/2008 07:06:00 PM  

    你好
    我非常贊同你說的
    我把她轉貼到我BLOG去囉
    http://blog.pixnet.net/Linux99Sun

  70. Blogger `n!ce] L!QU!D 回應於 3/02/2008 07:06:00 PM  

    你好
    我非常贊同你說的
    我把她轉貼到我BLOG去囉
    http://blog.pixnet.net/Linux99Sun

  71. Anonymous silvia915 回應於 3/05/2008 06:22:00 PM  

    您好
    我也支持這個想法
    貼紙已取用我的部落格 ^^
    謝謝你的貼紙
    眞的謝謝你^^

  72. Blogger maybebabe 回應於 3/11/2008 06:30:00 AM  

    本來想放cc的
    但發現我網誌倒也沒啥著作
    可以讓別人拿去使用的(笑)
    所以帶走這貼紙囉
    總之謝啦

  73. Blogger Orpi 回應於 3/21/2008 07:19:00 PM  

    貼紙帶走了!
    謝謝你的分享!

    這是我的網址
    http://blog.udn.com/orpi

  74. Anonymous yoshigo0910@pixnet 回應於 3/25/2008 06:02:00 PM  

    貼紙已取用,謝謝您!!

  75. Blogger 陽光艾力克斯的空間 回應於 3/30/2008 05:41:00 PM  

    小弟認同您的想法。因此,也借走您的貼紙貼在自己的部落了喔!

    另外,小弟也認為這樣的作法是對作者的一種原創上的尊重。相信大家一樣樂於分享,但往往借走的東西,卻未明確的標明出處,確實容易造成許多紛爭。這樣的作法,更能讓彼此(原創與讀者)相互尊重。

  76. Anonymous pailing 回應於 3/31/2008 12:14:00 AM  

    取用了貼紙,非常感謝^^
    http://blog.yam.com/pailing

  77. Anonymous naihua1216 回應於 4/05/2008 11:08:00 PM  

    認同你的觀念~
    支持原作者的智慧財產~
    取走貼紙啦~
    感謝~

  78. Anonymous 859m 回應於 4/08/2008 08:22:00 PM  

    認同!…

    取用+1

  79. Anonymous muki 回應於 4/25/2008 05:58:00 PM  

    謝啦
    拿走第一個=ˇ=

  80. Blogger 菁芸 回應於 5/03/2008 02:15:00 PM  

    感謝分享,領走貼紙一枚。

  81. Blogger 鑰匙管理員 回應於 5/21/2008 09:20:00 AM  

    謝謝你的圖片提共
    事實上我看到好多部落格都有這樣的圖片耶

    新部落格也要~^^

  82. Blogger dai 回應於 5/23/2008 10:54:00 PM  

    今天遇到鳥事,憤而取走貼紙一枚。雖然我想小白根本不會去鳥這種貼紙,可是我就是要貼!><

  83. Anonymous 阿咪 回應於 5/24/2008 03:36:00 PM  

    贊成你的說法!!!
    遇到那種直接拷貝自己文章或是圖片的人...
    還真的很無言... =.=

    把貼紙帶走...
    謝謝你... ^^~

  84. Anonymous olive 回應於 5/25/2008 12:21:00 AM  

    恩!說的很對,有時候別人轉載文章整篇複製,造成喧賓奪主的情況,很讓人不舒服!
    我也會試著造著您說的做法來做的!

  85. Anonymous iueiut 回應於 5/27/2008 02:37:00 AM  

    加入貼紙串連^^
    謝謝!

  86. Anonymous jazzmumu 回應於 5/30/2008 01:45:00 AM  

    您好,這個設計很漂亮,正好符合我的需要,所以就跟您借個貼紙囉~~謝謝

  87. Anonymous 金剛飛拳 回應於 5/31/2008 02:03:00 AM  

    你好!請問一下,那個copyrights的著作標籤
    要怎麼得到呀?很好看哩,我想貼到我家去,不知道可以嗎!?感恩

  88. Anonymous 金剛飛拳 回應於 5/31/2008 02:09:00 AM  

    很支持你的想法喔
    我加入串聯嚕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的標籤我貼走哩
    謝謝

  89. Blogger 蘋果小姐 回應於 6/06/2008 09:31:00 PM  

    你好
    我帶走貼紙囉

    by,PIXNET蘋果咬一口

  90. Blogger  回應於 6/15/2008 11:53:00 PM  

    我也拿走貼紙囉! 3Q

  91. Anonymous 小B子 回應於 6/26/2008 02:00:00 PM  

    覺得這個貼紙,真的好適合給用心經營部落格朋友們,連我也很喜歡耶~製作滿精美的唷~重要的是點出來,一般常遇到有些小白,不了解的網路禮儀,像是引用、連結…等最常使用得到,都不懂滿氣人的。我也想放在自已的部落格裡,因為支持該有的尊重,不客氣的我就帶走啦~謝謝分享^^

  92.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7/01/2008 08:45:00 PM  

    亂轉貼別人文章是不對的!!

    我也拿走了!!

    謝謝大大製作!

  93. Blogger 挪森貓の慵懶.私旅.巴黎吊腳樓 回應於 7/04/2008 09:28:00 PM  

    嗯~~這個很棒哦!用它囉!Thanks!

  94. Anonymous yeswedo 回應於 7/07/2008 02:36:00 AM  

    很認同您的想法! 也謝謝您分享這張可愛的貼紙,鸚鵡的創意真有趣,呵呵!
    我將貼紙帶回家囉! 謝謝您! :)

  95. Anonymous BLUE 回應於 7/17/2008 02:54:00 PM  

    贊同,謝謝你的分享!

  96. Anonymous 紅豆 回應於 7/20/2008 11:22:00 AM  

    版主大人:

    謝謝你的分享!
    貼紙帶走囉~~
    支持尊重著作權。

  97. Anonymous 鈴amy 回應於 7/26/2008 11:45:00 AM  

    支持這個想法,取走標籤貼紙,謝謝!

  98. Anonymous kagaya 回應於 8/08/2008 11:28:00 PM  

    謝謝~我取走那個banner了~><

  99. Anonymous kagaya 回應於 8/08/2008 11:29:00 PM  

    謝謝~我取走那個banner了~><

  100. Anonymous zooa 回應於 8/19/2008 11:14:00 AM  

    這真的是很不錯的想法,之前我都沒想太多@"@
    還一直搞不清楚引用&轉載的分別?!
    現在總算了解了,也會提醒自己以後跟大家分享資訊時要多注意這些,
    真是謝謝你的分享^^

  101. Blogger Fried Egg 回應於 8/20/2008 11:46:00 AM  

    已使用您設計的貼紙,感謝~

    http://friedeggsrice.blogspot.com/

  102. Blogger Fried Egg 回應於 8/20/2008 11:47:00 AM  

    This post has been removed by the author.

  103. Anonymous Anonymous 回應於 8/23/2008 03:29:00 PM  

    謝謝分享
    我把圖取走了唷~!!

  104. Anonymous 殘心羽喵 回應於 8/26/2008 04:19:00 AM  

    你好~我是在串連貼那裡取走你的貼紙嚕!
    你怎麼不將這些貼紙也放到串連貼呢?
    像我們透過串連貼來取貼紙的人,
    不是也可以更多選擇?
    純屬個人意見啦~
    呵呵~

  105.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