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了吧!
教育部的官员们,你们知不知道,据统计,亚洲主要国家中,青少女未婚生子比率南韩为千分之二点八,日本为千分之四,新加坡为千分之八,台湾为千分之
二点九五,未婚生子情况已经比其它国家都要严重。你们还嫌不够,还要修法让高中女生可以请产前假、娩假、流产假、育婴假,鼓励她们未婚怀孕生子,你们是想创造新一代的「台湾第一」吗?!
随着传播媒体的普及,和网络交友活动的兴盛,台湾年轻人初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迅速降低,根据台湾妇产科身心医学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前台湾
三到二
五岁的年轻人中,三成三已经发生过性行为,其中高中生平均每五人即有一人有性经验。
调查还显示,现代年轻人交往进程越来越快。初恋男女朋友从牵手到发生性行为平均时间约一百零三天,而非初恋男女则缩短到六
八天,某些高中生更在五
天之内就走向性关系。
可见现在有不少年轻人已经把性行为视为男女交往的一部份,就跟约会的时候一起看场电影,吃顿饭,牵个手一样,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又因为对于性教育的认知不够完善,所以常有意外怀孕的事情发生。
请问教育部的官员们,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被未成年少女生下来的小孩以后要怎么办?由谁照顾?怎么照顾?
我们都知道,教养小孩比生育小孩还要重要!年轻人不管是经济基础,社会经验都不够,甚至基础教育都还没有接受完全,小孩生下来以后,他们可以妥善负起教养、照顾的任务吗?

根据内政部内政部94至96年受虐儿童少年人数分析统计数据(如上图)来看,台湾的受虐儿人数持续而且迅速上升。又根据儿福联盟统计,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儿虐事件是发生在未婚或者未成年少女怀孕的情形下。
教育部打着「保障学生受教权」的口号,修法增行产前假、娩假、流产假、育婴假,但是会造成的后果,很可能是产生更多的受虐婴,受虐儿,接下来政府又要支付多少附加的的金钱和人力去拯救这些被虐儿童呢?
教育部不想想要如何预防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却只会打着「保障学生受教权」的口号,修法增行产前假、娩假、流产假、育婴假,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的行为。
本来以为新政府上任后可以替台湾带来一些新气象,没想到竟然比扁政府还要荒唐,更分不清事情的轻重缓急!
够了,真的是够了!
高中女生怀孕将可请分娩、育婴假 新修法最慢3周后实施
【NOWnews】 2008/06/09 18:28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根据教育部今(9)日发布的「高档中学学生成绩考量办法」最新修正草案,未来高中女生若是怀孕,将可以请分娩假、流产假,甚至育婴假了!学生如果因为怀孕请假,时间超过全学期3分之1,不得以零分计算,藉以保障学生受教权,这项草案最慢会在3周后公告实施。
教育部今天发布「高档中学学生成绩考量办法」修正案,其中,第16条规定:为落实性别平等、帮助怀孕或育有子女的学生完成学业,除原有的公假、病假之外,新建产前假、娩假、流产假、育婴假、生理假及丧假。如果学生因为这些理由请假时数超过学期总节数的2分之1,不需办理休学;超过3分之1,老师也不可以打零分。
教育部中教司司长苏德祥指出,教育部这次修订通过的「高档中学学生成绩考查办法」,特别增行产前假、娩假、流产假、育婴假、生理假等,就是希望保障怀孕女学生受教权,这也是将性别平等精神融入,首度统一明订产假等相关规定。
对于教育部保障女学生受教权的美意,有学校老师开端担心这是否会变相鼓励高中女生尝禁果,甚至怀孕生子,其所衍生的问题与争议也有待讨论,甚至有学校老师不禁要问:下一步是否要学校设哺乳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