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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1 12:13: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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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经验分享 当心侵权 根据智慧局查获的侵权实例,包含网友们在部落格播放的背景音乐,或者文章、图片的引用,均是触法行为。智慧局提出版权「四要一没有」,提醒国人小心,免得侵权。 所谓的四不一没有,就是「不要在网络上随便免费下载音乐、影片、软件」、「不要将他人文章、音乐、影片、软件随便转寄」、「不要将他人的文章、照片随便张贴或移花接木」、「不要将他人的流行歌曲或音乐拿来在部落格使用」以及「没有协作授权的著作不要在网络上贩卖」等。 智慧局长蔡练生指出,未经原创者同意,任何重制,都涉及侵犯版权,在网络普及的现代,网络侵权,已成为侵权犯罪的主要类型。根据经济部保智大队查获得侵权案件,网络侵权已遥遥领先夜市查获贩卖盗版光盘。 【2007/07/09 经济日报】@ http://udn.com/
网络侵权案 上半年成长四成 【联合报╱记者许玉君/台北报导】 2007.07.09 04:46 am 网络侵权案件遽增,许多年轻人可能天天犯法而不自知!根据内政部保护智产权警察大队调查发现,去年网络侵权案件翻番以上,今年上半年也有超过四成的成长率;且犯罪年龄多集中在
举例来说,从网络下载当前最热门的星光帮音乐或精彩片段,甚至转寄给一干好友分享,这种「好康道相报」就可能触犯版权法,不仅需付出钜额赔偿,还有刑责问题。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表示,最近一、两年来,网络侵权案件类型,从原本的贩售盗版光盘,转变为通过部落格下载或转寄文件,最严重的是,许多年轻人几乎天天触法而不自知,一经移送法办,虽然法官大多量刑轻微,但必会留下犯罪前科。 根据智产局归纳,最常见的网络侵权行为包含,未经著作财产权人同意,随便从网络上免费下载音乐、影片或软件,就是将这些文件拷贝到自己的计算机上,依照版权法,已经触犯了原创者的「重制权」。 第二种是将下载来的文件,上传到自己的站点或部落格中,供其他网友链接、试听或下载,或通过Email方式,转寄他人创作的文章、图画、音乐或影片等,根据版权法,这些行为已经触犯了原创者的「公开传输权」。 第三种是未经版权人同意,将他人的作品移花接木,根据版权法第二 智产局表示,版权侵权这些年转向互联网,让侵权行为加速扩散。依保智大队数据显示,近年警方在夜 【2007/07/09 联合报】@ http://ud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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