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志终于加了 Google AdSense,不过,这次并非慈善机构,但也不是以我的名字申请。
这次用 Google AdSense,发现一些事情如下:
(一)AdSense 申请者必须同意遵守 AdSense 计划政策「我同意不点击我通过AdSense 刊登的 Google 广告」,我认为这要求很合理也很公平。只是,这次公开我的网志,申请 Google AdSense 帐号者并非本人,那么,我能否点击广告呢?我认为我可以点击,因为我只是开放我的网志。我暂时会点击来试验,看是否有违有关政策。
(二)我发现城市的版面,并不能添加 Google AdSense 的广告,也许是联网不支持。这跟我之前说开放香港馆,将广告收益给慈善机构,根本不可行。关于捐献的事,由于申请者并非本人,但为了兑现承诺,会在去台湾的时候再想想怎样做。
(三)怎样令 Google 广告不扰民,是一大学问。我不断尝试以不同方式显示广告,但效果都不好,「文字和图片广告」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可惜令版面阅读性受影响。建议在文章页下方最好别放「文字和图片广告」,会很「硬销」,效果未必如理想。
(四)究竟我的网志可拿到多少钱,这跟浏览率的关系是如何? Google AdSense 不赞成刊登一些鼓励别人点击的文字,私底下鼓励别人可是一种漏洞吧。
(五)Google AdSense 的税收问题,不知香港政府如何处理?应该要在申报收入的时候,填写这些收入,但暂时不清楚怎样填写,还有待研究。
(六)由于申请 Google AdSense 的时候,要提供真实数据,这样在网上的行踪便无所遁形,个人隐私换了微薄的收益,也不知算不算是「贱卖自己的上网习惯」。
对 Google AdSense 这玩意还有其他需要细加研究的事,只希望自己不触犯 AdSense 的计划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