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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8 14:54: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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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议员黄珊珊8日(四)于民政部门质询时指出,台北市民政局刻在研拟修正门牌编订自治条例,打算针对未张贴门牌的住户及店家开罚600元的作法,根本是「叠床架屋」,是民政局在为自己的不作为找借口,因为,这个门牌编定办法本来就订有罚则,只是民政局从来未运行而已! 黄珊珊议员表示,的确接获愈来愈多市民抱怨,在台北市找路实在痛苦,许多门牌号码都是一跳好几号,而且还有许多店家根本没有门牌。而根据民政局自己实地访查后也发现,大约有3成的门牌早就因为各种因素不见了,可见这个问题已非同小可,也帮助过去民政局对这个问题根本「置之不理」,等到现在发现问题严重,才想要来弭补,结果民政局不深自检讨,反而还将问题推给法规未订有罚则,简直就是在推卸责任! 黄珊珊议员表示,根据「台北市道路名称暨门牌编定办法」第12条规定,「编订之门牌住户负有保管之责,不得任意改钉、拆卸或使之掩盖」,同法第13条亦规定「违反者,依行政运行法规定处理」。而依行政运行法第三章规定,「经于处分书或另以书面限定相当期间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运行机关依间接强制或直接强制方法运行之」,而依行政运行法第30条规定,依情节轻重可处新台币五千元以上三 根据当前区公所规费收取表,民众要是因为门牌损毁或者脱落,需要重新办理补发,一块门牌只需要新台币64元,因此,民政局要是能彻底落实运行原先的编订办法,对于「改钉、拆卸或使之掩盖」的住家,先行文限期补正优化,否则将祭出新台币5000元以上罚款,相信不会有民众会为了区区64元而跟自己荷包过不去的,重点是过去民政局究竟有没有去通知优化,这才是问题所在! 最后黄珊珊议员批评连这种有明文规定的行政行为,主管机关不运行或运行不力,却赖给法规不完善的作法,至少从他当议员以来从未听闻,民政局也算创下一个记录。民政局需要修正的不是法规,而是心态,现在要做的,就是开端清查全是有多少门牌是未依规定处理的,然后立即依法要求限期优化,不要让台北成为一座迷官,让人找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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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地新闻丨大台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