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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伯雄26日登陆 马英九24日办饯行会 浏览947丨回应8丨推荐4
2008/05/24 08:35:04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26日将率团访问中国大陆6天,马英九定24日上午10时在台北招待所举行茶叙,替吴伯雄一行人饯行,马英九除要感谢访问团为两岸正式复谈先行暖身外,也将与访问团讨论与对岸会谈的重点属性。

  吴伯雄此行定26日上午搭乘长荣航空航班抵达香港,衔接大陆方面提供的包机飞往南京,当晚与江苏省委领导人餐会;5月27日上午敬谒中山陵,下午飞往北京,当晚会有北京领导高层接待,28日全天在北京活动,包含参观奥赛开幕式场地鸟巢及棒球场,并会见北京市委领导人,各界关注的吴胡会,预料27或28日登场。

  访问团定29日自北京抵达上海,当天下午预定参观台资企业,当晚会见上海市委领导人并与台商聚会,30日上午再前往江苏宜兴大觉寺礼佛,除为大陆地震灾民祈福外,也祈求两岸和平,31日中午则是退出访问行程,预计下午搭乘长荣航班返台。

  这次访问团的成员,除吴伯雄外,还包含副主席关中、林丰正,中评会主席团主席林澄枝,中常委、立法院副院长曾永权,秘书长吴敦义,政策会运行长林益世,智库运行长蔡政文,副秘书长张哲琛、张荣恭,台北市议会议长吴碧珠,高雄市议会议长庄启旺,台北县议会议长陈幸进,党务顾问、国际奥会委员吴经国,组发会主委黄昭元,文传会主委兼主席办公室主任李建荣共16人,随行采访的台湾媒体约为50人,阵容庞大。

  据了解,马英九、萧万长与吴伯雄等高层为营造两岸和解、正式复谈的和谐气氛,从4月上旬副总统萧万长博鳌论坛开端,就采取环环相扣的方式来累积善意,促成7月包机直航,包含马英九的520就职演说正面回应胡锦涛、吴伯雄率团登陆、以及两岸两会正式复谈等。

  吴伯雄启程访问大陆当天,海基会将召开董事会改选董事长与董事,江丙坤将正式就任董事长,高孔廉任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紧接着陆委会使用权属于海基会,就待大陆海协会新任会长产生后,即可正式前往大陆,展开两会复谈任务。

  据党内评估,只要江丙坤6月登陆,能与海协会签署复谈协议书,两岸航空与旅行业界代表所谈妥的细节,就可直接搬上台面,由两会接手、谈判签字,周末包机直航与开放陆客观光两项支票即可望7月兑现。
( 时事评论两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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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台湾媳妇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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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联盟与马英九对话,马英九总部所传来的谈话稿(二) -
2008/05/25 01:23

没钱联盟与马英九对话,马英九总部所传来的谈话稿(二) -

财力证明隐含着财富、阶级以及种族歧视
这一纸财力证明将许多人阻挡在成为「台湾人」的大门之外,同时也宣告了台湾社会存在着严重的阶级与种族歧视。因为,它卡拿的不只是外籍配偶,更是对台湾工农阶级朋友的轻蔑。主管机关对于婚姻移民进行财力限制,总以许多欧美国家亦如是等说辞,来为该政策之正当性辩护。然而,真相是许多先进国家的财力限制针对的是一般移民,而非婚姻移民;仅管有部分国家针对婚姻移民要求财力限制,但也仅是在外籍配偶入国前,要求签署简易的保证,并且提供永久居留者完善的权益与照顾。而非在人家已经生养子女并且落地生根后,才以四十万的经济条件作为归化的门槛

今天的争议就在于,国家设下了结婚移民的限制,造成财力不够的外籍配偶,无法获取我国国籍。如果外籍配偶无法获取我国国籍,如何与本国配偶共同生活?外籍配偶若是无法获取我国国籍,就只能短期居留。这样一来,就对于夫妻共同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干扰,足以妨碍结婚的意愿。结果,形同国家侵害了本国人民选择结婚对象的自由!归化财力门槛根本与「确保外籍配偶最低生活保障」没有关联。

如果真有新移民家庭难以生活,那是社会给付与防止歧视的问题,干财力门槛底事?更何况,外籍配偶在申请归化之前,早就已经在台湾生活起码三年。如果在这段「观察期」,他们能够生活无虞,凭什么说他们无力生活?照主管机关的说法,我们是否应该每隔数年,就普查全体台湾人的财力状况,不及格者吊销身分证?归化财力门槛歧视的不只是「外人」,而是所有(无分台籍或外籍)的「穷人」。它意味着(外籍)穷人不配添加我们台湾国族以及(台籍)穷人不配娶外籍配偶。这不是阶级歧视是什么?今天,部分台湾人民选择要跟所谓「能力不足的外国人民」结婚,如果国家可以用「优生」的名义,妨碍人民的选择,那么,基于同样的道理,「能力不足的台湾人民」想要结婚时,国家一样可以加以妨碍或干涉。

马英九主张:废止相关法律财力证明,严禁任何歧视待遇!

我们的妇女政策主张放宽外籍与大陆配偶任务资格,修正「保证人」及「保证基金」等不合理法律及其规定,并严禁各种歧视与不人道待遇。此外,亦应提供外籍与大陆配偶接受成教的机会与相关支持服务,以协助他们适应本地生活。

 ~~~~~~~~~~~~~~~完~~~~~~~~~~~~
本文章摘录自大陆配偶家庭论坛.感谢!!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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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联盟与马英九对话,马英九总部所传来的谈话稿(一 )-
2008/05/25 01:21
没钱联盟与马英九对话,马英九总部所传来的谈话稿(一) -
071205 「没钱没身分联盟」来访

终结财富、阶级歧视
反对移民法与国籍法对于婚姻移民之财力限制

议题负责人:苏俊宾
撰稿人:政策及议题组郑大成

针对新移民女性,政府应营造友善的多元尊重环境,共创双赢
近年新移民女性在台人数增加,民国96年9月底共计有396,133人,将突破40万人,其中以大陆籍和东南亚籍居多,由于其身分的不利处境,这些妇女在台湾发展极为不易,不仅亟需合法任务机会,帮助家庭,而且需要融入本地文化,以利生根发展。然而,当前民进党政府不论对待本国籍弱势妇女或外籍配偶,虽有零星的支持协助,但法律上的歧视、资源配置不当、相关服务方案无法有效开展,致使无法营造友善的多元尊重环境,共创多赢。

财力证明徒增跨国婚姻家庭困扰
许多东南亚与陆籍配偶来台多年,想要身份证成为台湾人,却要面对移民法与国籍法中的重重关卡,包含身体健康检测、住满一定的居留期间、放弃母国国籍、一定的经济条件以及中文考试等五项规范。其中,最为困扰跨国婚姻家庭的,莫过于要提出四十万的财力证明〔或者是每月基本工资两倍的所得扣缴凭单或五百万的不动产证明〕,许多跨国婚姻家庭为此,只好去跟仲介业者借款,遭受高利息的吸血剥削,让原来就不富裕的经济,雪上加霜。明明已在台生活三、四年以上,生养子女、照料公婆、努力任务却还不够,只因为拿不出这纸财力证明,只能屈困在不受基本权益保障、没有社福照顾、以及随时可能被驱逐出国的「外人」身份里头。

~~~~~~~~~~~~~待续~~~~~~~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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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配偶拜会马英九 马同意推动删除财力证明规定
2008/05/25 01:17

外籍配偶拜会马英九 马同意推动删除财力证明规定

更新日期 :2007/12/05 17:40
本则新闻由中广新闻网提供 2007/12/05


多位外籍和大陆配偶今天到马萧竞选办公室拜会马英九,希望马英九支持废除国籍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有关财力证明的规定。马英九表示,台湾是移民社会,「凭什么旧移民轻视新移民」,财力证明是让外籍配偶永远是低收入阶层的保证,所以他支持废除。(缪宇纶报导)

新移民代表拜访马英九,希望马英九支持他们希望废除新移民入籍财力证明的规定,马英九表示,虽然世界各国移民归化法规都会要求一定的经济能力,但是外籍或大陆配偶已经和他们的配偶共同生活好几年,如果没有身分证,就没有办法从事长期性的任务,财力证明可说是让他们永远是低收入阶层的保证,这一点是非常不公平的。马英九并且以万华为例强调,在台湾所有人都是移民,不过是先来后到而已『所以我跟在场的新移民讲,我说你们没有什么好自卑的,你只比人家晚来个一二十年而已,没什么好自卑的。这是一个移民的国家,移民的社会,移民的城市,凭什么旧移民轻视新移民?没有这个道理!』

新移民代表希望能将国籍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中,对申请归化和长期居留必须具有一定财力证明的条文删除,马英九和在场的立委潘维刚都答应会全力推动。

本文章摘录自大陆配偶家庭论坛.感谢!!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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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支持废止婚姻移民财力证明规定
2008/05/25 01:16

马英九:支持废止婚姻移民财力证明规定
中国时报   2007.12.05
中央社

 「没钱没身分联盟」今天拜会中国国民党总统参选人马英九,表达反对移民法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对婚姻移民的财力证明。马英九说,支持废止相关法律财力证明,严禁任何歧视待遇。

 「没钱没身分联盟」也希望马英九发挥影响力,立即在立法院这个会期迳付二读,删除移民法等法中的财力证明的规定。马英九说,他会努力去做,看能够做到什么程度。

 「没钱没身分联盟」下午前往马萧竞选办公室拜会,联盟成员都表示,许多东南亚与中国籍配偶来台多年,想要身分证成为台湾人,却要面对移民法与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重重关卡。

 联盟成员说,移民与与国籍法的规定包含身体健康检测、住满一定的居留期间、一定的经济条件以及中文考试等五项规范。

 他们说,其中最为困扰跨国婚姻家庭的,莫过于必须提出新台币四十万元的财力证明,或者是每月基本工资两倍的所得扣缴凭单或五百万元不动产证明,许多跨国婚姻家庭为此,只好跟仲介业者借款,所以他们反对移民法等法对于婚姻移民的财力限制。

 马英九表示,外籍与中国配偶到台湾已经好几年,如果没有身分证根本无法从事长期性任务,政府的门槛让外籍、中国配偶变成特困户,对她们非常不公平,而且非常不必要。

 他说,财力证明戕害移民人权,财力证明更隐含阶级歧视,新移民无法提出这么多的财力,这样的做法让穷人永远停留这个阶层,这是不公平的,社会必须提供环境让穷人翻身的机会。

 马英九主张废止相关法律财力证明,严禁任何歧视待遇。他的妇女政策主张放宽外籍与中国配偶任务资格,修正保证人及保证金等不合理法律与规定,并严禁各种歧视与不人道待遇。

本文章摘录自大陆配偶家庭论坛.感谢!!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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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表示承认大陆学历是大势所趋
2008/05/25 00:58

马英九表示承认大陆学历是大势所趋

记者(赵宏进)
(中央社记者赵宏进台中县十六日电)过去被视为偏向支持蓝营的护理界,提出不要承认中国学历主张,并且成立谢长廷后援会,马英九今天特别对承认中国学历澄清解释,他表示,承认大陆学历是大势所趋,但是一定要有完善配套措施,以及社会形成高度共识后才会做,请大家放心。

马英九今天晚上在丰原市参加台中县基层诊所协会新春餐会、以及参加台中县农渔民团体联谊春酒时,做了上述表示。

他说,承认学历与考证照是两件事,不相干的,承认大陆学历,会非常审慎,除非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及形成社会的高度共识,才不会造成大家的困扰。

http://www.ma19.net/blogs/guruguri/20080216/17552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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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20年过去 两岸关系条例一定要修
2008/05/25 00:55
马英九:20年过去 两岸关系条例一定要修
【中央社╱台北四日电】
2008.04.04 08:31 pm
 

总统当选人马英九今天接受中央社访问表示,未来国民党执政的两岸关系定位以及法条用语,仍是「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他主张的「三不」与国统纲领的理念一致,至于是否恢复国统会运作,可征求各界意见;同时已制定近二十年的「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也一定要修。

马英九主张以「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做为两岸协商基础,他今天答复中央社有关两岸问题表示,在中华民国宪法结构下,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称呼对岸,「这是做不到的」,包含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日后修法在内,未来仍以「大陆地区」、「台湾地区」来定位两岸关系。

他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为例说,这项法令是他1990年代任职陆委会时所订,「一定要修」,因为二十年过去了,90年代的思维到今天势必得调整,才能因应未来两岸经贸交互,至于像包机直航等,只要按照原来的法源推动即可,就不涉及修法。

马英九说,现阶段两岸「相互承认做不到,相互否认没必要,采相互不否认,双方交互的空间就出来了」,中国大陆过去不面对台湾事实存在的现实,现在则开端讲「反对法理台独」,很明显就表示对岸已开端正视台湾存在的事实,以互不否认为出发,双方就能找出和平相处之道。

对于「不统、不独、不武」的主张是否与国统纲领有所捍格,马英九认为,两者没有冲突,「我讲任内不谈统一问题、不支持法理台独、反对使用武力,都跟国统纲领的理念一致」;至于国统会存废议题,总统陈水扁向美方解释的说法就是没有废,是否再召开国统会要征求各方意见及看任务上有无需要。

前国安会秘书长丁渝洲通过媒体表示,马英九当选后谈了太多国家大事,特别是两岸问题上像是七月包机、直航时间表等牵涉对岸意愿等细节,马英九在没有充分信息与政府专业幕僚意见提供下,说得太多。

马英九回应表示,他们对政策的态度一向谨慎,也向来强调政策非一蹴可几,以包机为例,这议题过去几年双方早已谈过,「连陆委会都有腹案」,马萧上任只是尽快推动过去早就该做的事而已,「直航时间对航空业者与两岸事务圈子里的人,都不是新的东西」。

他强调,马萧跟当前政府最大的不同,就是务实面对问题,而非搁置或视而不见,这点才是关键,当台湾对中国大陆与香港的贸易已占出口四成时,「没有直航、没有投资保障协议,都是不可思议的事」,他所谈的都只是要凸显两岸经贸应正常化,「我们是有一套论述的」。

【2008/04/04 中央社】@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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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条例修法马英九:增加大陆配偶公平性
2008/05/25 00:37

两岸条例修法马英九:增加大陆配偶公平性
(中央社记者王鸿国台北十七日电)

中国大陆配偶获取身分证年限及财产继承上限等问题曾引发外界争议,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今天表示,随时代不同,相关问题已到再检讨的时候,他将请立法院党团推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法时,作适当调整,以增加法规对中国大陆配偶的公平性。

身兼台北市长的马英九中午进行「市长向基层里长请益之旅」午餐会时,安康里长吴水上就指出政府不应对民众有不同待遇,同样是台湾人娶外籍新娘,其他国家配偶可三年拿到身分证,中国大陆配偶就要八年,中特困户外籍新娘可每月领新台币二千五百元婴儿补助费,中国大陆配偶就没有,希望马英九能代为向中央反映优化。

马英九表示,当初因担心中国配偶来台人数太多,中央政府才有年限的限制,此外还有继承财产二百万元上限等规定,形成对中国大陆及越南等外籍新娘严宽不一的情形,以当前外籍配偶新生儿占全国新生儿总数的八分之一,政府确应面对这个问题。

他指出,就如同过去台湾不主张两岸直航,但随时代不同,每年有三、四百万人到对岸经商、观光,直航可降低时间及金钱工本,因此「这些问题都到了可以再讨论的时候了」,国民党今天在立法院的修法重点是两岸条例,他将请党团就这些问题「适当作调整」,以增加对中国大陆配偶的公平性。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30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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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让大陆12岁小孩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无数额限制)].
人在做.天在看. 小心.地球是圆的!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之母亲和女儿永远的痛.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让我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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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女儿长大....
2008/05/25 00:34

可恨必有可恨之事.恶法定有可恶之处!甚么是可恶.不依前规后以命令逾越前法.的政策大变!就是恶法!!
对于不合适的法律是应该提出抗议的.像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这样的法律.完全不可思议!
我要8年才能申请身分证这样也就算了.何时能够申请下来也不知道.也许排队民国110年.等身分证申请下来要等5年后才能申请女儿来台湾.法律又规定要12岁以下.
我13年后才有资格申请女儿来台湾.但是女儿还要12岁以下.
这样的法律很奇怪!!故意玩弄数字游戏.让外界看不懂而无法指责政府.朝令夕改.政策大便!!希望女儿能够不要长大永远12岁.更不准女儿长大....
我不是信口开河.嫁来的时候并没有如此的法令,而是嫁来后,法令一改而让我无法全家团圆.这是有凭有据的指责政府政策大便.

~~~ ~~ 天天想女儿.她只有3岁而已!. ~~ ~~~~~


妈!!多么熟悉的声音犹记在耳,唯想目睹孩儿口中声声的呼唤!!

尽犹成舍望,何时才能再听到!!女儿口中声声的呼唤!!

入秋了!天凉了!不知可安好.何年何月再拥抱!.

唉!女儿啊!女儿啊!你是否还记得妈妈?可不要把妈妈给忘了!

8加5会等于12难啊!无情的政府给我们出的这道难题!!
有谁能帮我解开这道难题 8+5=12 ?

该如何向3岁稚龄的女儿帮助.你不能跟妈妈回家!!
要听外公外婆的话.有谁可以教教我该如何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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