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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胡会将登场 浏览828丨回应6丨推荐6
2008/05/19 10:40:52

国民党主席吴伯雄5月26日将访问大陆,各界瞩目的两岸执政党主席「吴胡会」预计于27或28日于人民大会堂举行,双方将就两会复谈大方向交换意见,议题将触及包机直航、陆客来台。

除了讨论包机直航等议题,据了解,吴伯雄也将当面向胡锦涛澄清陆委会主委赖幸媛人事案,并就准总统马英九520就职演说对两岸释出的善意再次确认。

国民党副秘书长张荣恭18日表示,吴伯雄将在5月26到31日前往中国访问。对于「吴胡会」何时登场,张荣恭没有正面答覆,只说27与28日各有一场重要访问。另外,「吴胡会」是否沟通包机直航与陆客来台,张荣恭间接证实,「那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张荣恭指出,国民党访问中国的代表团包含吴伯雄、副主席关中、林丰正、中评会主席团主席林澄枝、立法院副院长中常委曾永权、秘书长吴敦义、中央政策会运行长林益世、智库运行长蔡政文、副秘书长张哲琛、文传会主委李建荣以及他本人在内的16人。

吴伯雄将在5月27日晋谒中山陵,张荣恭说,吴在2000年11月曾经以副主席身分晋谒中山陵,当时国民党刚失去台湾执政权;此次则是国民党重新获得执政地位,意义重大。据透露,吴伯雄晋谒中山陵的另一个重要意义,即是国民党支持「一中各表」的体现。

( 时事评论两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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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台湾媳妇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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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二)
2008/05/25 01:12

我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二)

三.有关大陆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滞留大陆无法来台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大陆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除非是在台湾配偶没有婚生子女的情形下办理收养关系,而且要在12岁以下,才有这个可能,
有位大陆配偶就激动的哭泣:希望我大陆的孩子永远别长大(不能超过12岁),同时希望我的八年抗战(获取身分证)早日退出,再等五年后,才可能让骨肉团聚,8+5=12吗?这无解呀!!!
可是大多数的大陆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因信息不明来不及办理收养关系或台湾配偶已有婚生子女等各种原因,而导致大陆配偶前段婚姻所生之子女滞留大陆无法来台,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尤其是大陆配偶来台多年全力照顾台湾之子,而把大陆之子委托给大陆的亲友代为照顾,
由于民进党政府无时不在卡拿.歧视和迫害大陆配偶,人为的造成骨肉分离,是新时代的悲剧,还喊什么人权立国,实在是讽刺之及.
国民党新政府应该不要再让这个悲剧在延续下去了.民国38年国民政府迁台,两岸分立对抗,造成数百万个家庭骨肉分离,那是战争遗留下来的悲剧,后来开放探亲已经20年了,也难以抚平两岸家庭因为骨肉分离所造成的心灵创伤和隔阂,毕竟时光不能倒转,人事地早已面目全非了.
现在马总统当选了,萧副总统也开端博鳌融冰了,又要开放大陆客来台观光以及包机直航了,我们无比的激动也深受鼓舞,
和平代替对抗,交流替换隔阂,在高喊人权的台湾,我们衷心希望马总统和国民党的执政团队能重视这个问题,不要让这个悲剧在延续下去了,

希望吴委员育升先生能在百忙之中,能关心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毕竟悠关20多万大陆籍配偶以及双方家庭数百万人民的权益,功德无量!!!!!!
希望您真能为民喉舌,为民请命,能联合其他立法委员共同提案修法,废除这些不合理的规定,造福两岸家庭,功德无量!!!!!!功德无量!!!!!!

祝您家庭幸福!!!吉祥安康!!!
功德无量!!!!!!功德无量!!!!!!

各位可上立法院万维网http://www.ly.gov.tw/index.jsp

向委员上访,希望能够让马总统和国民党新政府重视这个问题!!!
 
大陆配偶家庭论坛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团圆.
我的不及格:http://blog.udn.com/NO12
我的城市:http://city.udn.com/7858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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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一)
2008/05/25 01:10

我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一)

林委员益世先生:您好!!
首先恭喜您高票连任立法委员,也恭贺马总统以及国民党团队重新赢得执政,给全民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也欢欣鼓舞,
主要是有关大陆配偶的权益问题想请托您,我知道您日理万机,非常忙碌,就给您写封信吧,打扰了.
近日,大陆配偶家庭论坛的站点也是讨论的非常热烈,大家都在引颈期盼,马总统能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春天和未来,
综合大家的意见,主要有这么几个问题,向您报告一下,希望您为民喉舌,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发声,争取最起码的人权:

一.大陆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问题和定居时联合审查问题

马总统在选举政见中,也有表明:大陆配偶要比照东南亚等外籍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现在大陆配偶结婚后是团聚,团聚两年后或有婚生子女可以办理依亲居留,依亲居留时每年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依亲居留再满四年后可以办理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时每年也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长期居留再满两年后,可以办理定居,获取身分证.
我们强烈希望废止长期居留两年的规定,因为长期居留一样是依亲居留的延续,是民进党政府卡拿.歧视和迫害大陆配偶的产物,
如能废止长期居留两年的规定,大陆配偶要获取身份证的年限,大约是六年,就和东南亚等外籍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大致相同了,也等于是落实了马总统的选举政见了,

其次是定居时联合审查问题:大陆配偶来台首先要接受像审视罪犯一般的面谈机制,团聚两年后或有婚生子女到了要办理依亲居留时候,需要提供大陆无犯罪纪录的所谓良民证,而且在依亲居留阶段每年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在台湾也有婚生子女了,且在台也居住生活了好几年,
还要定期去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报备,如果真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早就该废止在台居留资格了,为什么等到要办理定居获取身分证的时候,还要来个什么跨部会联合审查.而且要审查六个月以上,摆明就是要拖延大陆配偶获取身分证的时效,是民进党政府故意卡拿.打压.歧视
和迫害大陆配偶最基本的人权和生存权益的举措,我们也强烈希望废除这个不合理的规定.

二.希望能开放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早日来台探亲问题

现行种种不合理的规定,相信委员也了解,我就不一一详叙了,主要想提出我们的希望:
1.刚结婚初次来台,在台湾也有办理喜宴时,得许可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双亲能来台参加大陆配偶的喜宴,让双方家长有机会见个面彼此交流,也有机会向台湾的家庭成员介绍其子女的成长背景和生活习惯,更好的适应台湾的新家庭,也有助于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2.有婚生子女办理依亲居留时,得许可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每年能来台探亲三个月(必要时可延期三个月),照料女儿坐月子,大陆和台湾的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还是有些不一样,尤其是刚来不久又要生产新台湾之子,一定是手忙脚乱.手足无措的,如果这时候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
照料坐月子,一定有助于更好的适应台湾的新家庭,同时也会减轻一些台湾家庭的照顾压力,让大家更好的拼经济,
马总统都要开放一般大陆客来台观光了,基于人情事理,也该早日开放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来台探亲了.
有些大陆配偶的父母双亲年事已高或身体不是很好,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来台看看自己子女的新家庭和孙子,以慰天伦!!!而大多数大陆配偶最担心的就是子欲孝而亲不在,这实在是有违人伦,也最令大陆配偶牵肠挂肚的了.

~~~~~~~~~~待续~~~~~~~~~~~~ 


那麓湾的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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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庆安问题要明快处理,快刀斩乱麻,以杜悠悠之口。
2008/05/22 11:47

建请在伯公访陆之前,即要求李庆安委员主动辞去立委职务,以免事态扩大,期能以时间换取李庆安自身发展的空间;李不可以民进党计谋为考量点,而是诚信原则的问题,她的问政风格虽好,但不能因此遮掩过错的事实。请她处理好,再可考量回到政府服务。

今日不作明快处置,明天必定会后悔。


那麓湾的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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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个军人的观点论处世之道
2008/05/20 09:39
你不是超人。如果一个笨方法有效的话,那么这就不是笨方法。别太招摇,因为那会引来攻击。别跟你一样勇敢的家伙待在同一个散兵坑。别忘了你手上的武器是由出价最低的制造商提供的。如果你的攻击很顺利的话,那表示你可能中了圈套。没有任何计画能在遇敌之后还能继续运行。所有手榴弹标记燃烧五秒的引线,都会提前两秒引爆。你要装成无关要紧的人,因为敌人当弹药不足时,会先打重要的人。你所忽略的敌军将是攻击你的主力。重要的事总是简单的。简单的事总是难做的。好走的路总会被布上地雷。假如你感到除了敌人之外而什么都缺的话,那表示你正处于交战中。疾飞而来的子弹具有通行优先权,你若挡道就要倒大霉。若敌人在你的有效射程内,那就别忘了你也在敌人的射程内。需要组合完成的任务资源通常不会顺利地一起运来交付给你。无线电通讯总会在你急需火力支持的时候断讯。不管你做与不做任何事,都有可能要你的命。唯一比敌火炮还精准的是友军的火炮。职业军人的战力是可预测的,但世上却充满着工余玩家而是无法掌控的。当两军交战后确信可能会输时,他们才会采取正确的善后作为。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抗议政府不准我们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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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求助无门
2008/05/19 23:07

为了我大陆4岁女儿能够来台问题.本来我要付出的代价要比其他人更多.所以我到处上访.连总统邮箱.副总统邮箱.行政院.立法院.内政部.移民署.陆委会.海基会.马英九竞选站点.谢x廷竞选站点.妇女团体站点.各立法委员邮箱.可上网登录立法院站点各立委的选民上访案件和留言版..等等都有我的上访留言.可是都是推给移民署回覆我的留言.制式的法规回覆.我是求助无门.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政府之反应.有如狗吠火车.

但抗争2年来.96-09-05之前.等到民国102年我拿到身分证之后.我女儿也才8岁.是能来台定居全家团圆.这2年来情况情形是越来越糟.96-09-05后.变成4岁女儿从不能来台全家团圆.这可能是我付出不够.所得到的报应!实在是对不起我女儿.实在是对不起我女儿!!

我老公去移民署(以前是入出境管理局)积极询问.该如何申请大陆女儿来台事宜.境管局官员说:要办收养大陆小孩之后才能申请该名小孩来台.但你老婆已在台生子.依规定.台湾老公已有子女者.不能再收养大陆小孩. 但官员安慰我们说:没事现在你们没辙儿申请大陆女儿来台团圆.只要忍一忍.等上8年时间等到大陆配偶获取身分证之后.你便可依你自己身分申请大陆地区亲生子女来台团圆(12岁以下.如超过12岁也不能来台).想一想只要8年后我们全家可全家团圆.

但是96-09-05变天了.希望落空了.被无情无血无目屎的政府打入十八罾地狱.政策大便.改成 :大陆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请身分证.但如系大陆地区人民转换身分为台湾地区人民者,须在台设籍满5年,才可申请大陆之12岁以下之亲生子女来台定居,也就是说8年加5年=13岁.才可申请大陆地区12岁以下亲生子女来台.请问8+5会等于12.谁能教我这道难题.所以说政府摆明就是政策大变.从不准我大陆地区亲生子女来台.
这样的政策您说我全家人会服吗?妻离子散的结局.

以上规定不合情理.我以前在大陆未婚生一女.今嫁台湾人.因来不及办理收养程序而生一子(台湾生).我们有能力扶养自己的小孩(包含大陆生的女儿).两个都是我怀胎十月的亲生子女.又不是去收养别人的小孩.为什么政府要拆散我们母女.造成骨肉分离.情何以勘! 这么稚龄的小孩.您等忍心拆散人家母女.不准自己的人民全家团圆.造成骨肉分离.妻离子散.您等真是残忍!

如果不让大陆12岁亲生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无数额限制)]. 现在又不准我台湾老公收养自己的女儿.该如何向4岁稚龄的女儿帮助.你不能跟妈妈回家.要听外公外婆的话.有谁可以教教我该如何开口???

这个不守信用.说一套.做一套.无血无目屎.无情无人权无人道的政府.挖掘陷阱让人民掉入后.政策却大转弯大便.专挑最无辜的小朋友下手.杀得我等12岁以下小朋友措手不及豪无幸福的未来. [人在做.天在看!]
 

本来96-09-05之前规定.只要大陆配偶来台8年后获取身分证.前婚生子女在12岁以下者,得另依「亲生子女」身分申请定居(无数额限制)。
引述移民署法规:[大陆配偶来台8年后经许可在台定居设籍后,其前婚生子女在12岁以下者,得另依「亲生子女」身分申请定居(无数额限制)。


但96-09-05之后.政府政策大便.却改成 :大陆配偶在台8年以上.可申请身分证.但如系大陆地区人民转换身分为台湾地区人民者,须在台设籍满5年,才可申请大陆之12岁以下之亲生子女来台定居,也就是说8年加5年=13岁.才可申请大陆地区12岁以下亲生子女来台.请问8+5会等于12.谁能教我这道难题.所以说政府摆明就是政策大变.从不准我大陆地区亲生子女来台.这才是重点.这样您懂吗??


如果不准大陆12岁子女来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规定:[ 台端获取身分证后,该大陆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龄未逾12岁,得依 台端申请来台定居].
大陆配偶台湾媳妇.只有一个诉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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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师傲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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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破冰 .. 冲冲冲!
2008/05/19 13:35

 

严长寿总裁正在举办赠书活动!


这让魔师有了灵感,写了不少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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