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立法委员的一封信(一)
林委员益世先生:您好!!
首先恭喜您高票连任立法委员,也恭贺马总统以及国民党团队重新赢得执政,给全民带来了新的希望,我们也欢欣鼓舞,
主要是有关大陆配偶的权益问题想请托您,我知道您日理万机,非常忙碌,就给您写封信吧,打扰了.
近日,大陆配偶家庭论坛的站点也是讨论的非常热烈,大家都在引颈期盼,马总统能给大家带来不一样的春天和未来,
综合大家的意见,主要有这么几个问题,向您报告一下,希望您为民喉舌,替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发声,争取最起码的人权:
一.大陆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问题和定居时联合审查问题
马总统在选举政见中,也有表明:大陆配偶要比照东南亚等外籍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现在大陆配偶结婚后是团聚,团聚两年后或有婚生子女可以办理依亲居留,依亲居留时每年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依亲居留再满四年后可以办理长期居留,长期居留时每年也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长期居留再满两年后,可以办理定居,获取身分证.
我们强烈希望废止长期居留两年的规定,因为长期居留一样是依亲居留的延续,是民进党政府卡拿.歧视和迫害大陆配偶的产物,
如能废止长期居留两年的规定,大陆配偶要获取身份证的年限,大约是六年,就和东南亚等外籍配偶获取身份证的年限大致相同了,也等于是落实了马总统的选举政见了,
其次是定居时联合审查问题:大陆配偶来台首先要接受像审视罪犯一般的面谈机制,团聚两年后或有婚生子女到了要办理依亲居留时候,需要提供大陆无犯罪纪录的所谓良民证,而且在依亲居留阶段每年需在台居留183天以上,在台湾也有婚生子女了,且在台也居住生活了好几年,
还要定期去辖区派出所办理临时户口报备,如果真有什么不妥的地方早就该废止在台居留资格了,为什么等到要办理定居获取身分证的时候,还要来个什么跨部会联合审查.而且要审查六个月以上,摆明就是要拖延大陆配偶获取身分证的时效,是民进党政府故意卡拿.打压.歧视
和迫害大陆配偶最基本的人权和生存权益的举措,我们也强烈希望废除这个不合理的规定.
二.希望能开放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早日来台探亲问题
现行种种不合理的规定,相信委员也了解,我就不一一详叙了,主要想提出我们的希望:
1.刚结婚初次来台,在台湾也有办理喜宴时,得许可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尤其是父母双亲能来台参加大陆配偶的喜宴,让双方家长有机会见个面彼此交流,也有机会向台湾的家庭成员介绍其子女的成长背景和生活习惯,更好的适应台湾的新家庭,也有助于家庭和睦幸福安康.
2.有婚生子女办理依亲居留时,得许可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每年能来台探亲三个月(必要时可延期三个月),照料女儿坐月子,大陆和台湾的生活习惯和风土人情还是有些不一样,尤其是刚来不久又要生产新台湾之子,一定是手忙脚乱.手足无措的,如果这时候有自己的父母在身边
照料坐月子,一定有助于更好的适应台湾的新家庭,同时也会减轻一些台湾家庭的照顾压力,让大家更好的拼经济,
马总统都要开放一般大陆客来台观光了,基于人情事理,也该早日开放大陆配偶的直系亲属来台探亲了.
有些大陆配偶的父母双亲年事已高或身体不是很好,希望在有生之年,能来台看看自己子女的新家庭和孙子,以慰天伦!!!而大多数大陆配偶最担心的就是子欲孝而亲不在,这实在是有违人伦,也最令大陆配偶牵肠挂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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