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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 浏览1356丨回应9丨推荐29
2008/03/05 09:55:57

最近一直有个念头,想要将儿子的姓改为我的。

初期是因为儿子的名字中有个计算机也打不出来的字,那是当初依循他生父家族谱所用的古字,我觉得这以后会造成儿子的许多不方便,一直想改变它。

后来,有种莫名奇妙的不悦感觉,总觉得这孩子没跟过他生父一天,为什么不能完全是我的?

于是我查了相关数据然后带着载明监护权的文档和户口名簿杀到户政事务所去,原本可以在几分钟就办好的手续却让我铩羽而归。

原因是去年5月政策改变了,现在的单亲妈妈想要完全拥有自己辛苦养育的孩子却必须备妥一个生父签字的同意书,也就是说,如果你未找到那个不负责任的东西,你的孩子就必须永远冠着一个毫不相干的姓氏。

我耐着性子和办事员讨论了一下,虽然我知道她们只是依照政策行事,但终究还是不平的询问:「孩子是我生的,我养的,我教育的,我监护的,他从出生到长大成年之前都是我要负责,离婚也已经八九年,对方从没联系过…难道这样还没有权利能将孩子的姓氏改成我的?」

办事员回答说:「我建议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宣告。」
法律的规定是「有下行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实足认子女之姓氏对其有不利之影响时,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请求法院宣告更改子女之姓氏为父姓或母姓:1、父母离婚者。2、父母之一方或双方死亡者。3、父母之一方或双方生死不明满3年者。4、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现有未尽扶养义务满2年者。」

到这里,我已经冷一半了。

要经过法院的程序来回奔波是必要的,也许我有时间、有耐心,但是一般需要上班养小孩的单亲妈妈们可能就会因此却步,那么,想办法找回生父签张同意书应该会是省麻烦的方式吧?其实不然,大部分人离婚不会是平静或快乐分手的,甚至有些妈妈是经历了家暴或者不平等待遇,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生活步调的人,要她们再次去面对困糗的过去(说不定也没机会面对,因为根本未找到人),情何以堪?

现在的我不想抱怨这些法律条文咬文嚼字地如何不公平对待单亲妈妈,我只想将该做的事情完成。

于是我第一个步骤就是开端找寻孩子的生父,离婚多年,不知道对方住处,不知道对方电话,只能运用自己的网络技能去搜索,我居然还找到了对方的部落格,最可悲的是,我竟然只能客气地在留言板上请对方与我联系。

关于离婚时的过去开端在我脑海里被翻炒出来,这些年我并未向对方求取任何支持独立照顾着儿子,因为早已经看开了,也不曾对于前夫的毫无责任发出怨言,但是好巧的,我总是会辗转听说对方到处放话说我不给他看小孩,或者听说我失联不让他找到之类的话语…如果神明有眼睛,祂会看见我的手机号码从未更改过,但是从来没有一通电话是来关心我和孩子依靠什么活下来,如果神明有眼睛,祂会看见一个单亲妈妈只有能力搬家租在旧集资楼里生活,如果神明有眼睛,祂会看见这个单亲妈妈从未昧着良心不去面对现实。

所以我根本不害怕再度面对前夫,我甚至可以骄傲的抬高下巴,据理力争的把回子的姓氏改回来。

我所能做的,绝对比想像中的多更多。

小中2008/3/5

( 心情随笔心情日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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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网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redchen1227&aid=1668417

 回应文章

方 颖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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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一下
2008/05/06 01:19

本想留字骂骂楼下那个家伙,但请看......http://blog.udn.com/c04g/guestbook

许多人已经行动啦!那就不劳我费心了。

去看看!happy一下也好。 



你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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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怨天尤人~~~照法律规定的快去办吧!!
2008/03/09 22:42
如果神明有眼睛,祂会看见一个没有判断力的女人当初如何兴冲冲的爬上床。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10 08:31 回覆:

亲爱的,这样说有失公平,任何人结婚都不会是为了离婚受苦,任何人生孩子扶养孩子也都希望有个完整的家庭,但是谁能控制命运?

我说的有失公平是指对于那些很辛苦经历失婚走过来的女人,不要这样就抹杀了她们的判断力,谁都希望自己永远是那个当初在幸福婚姻当中被呵护的小女人,谁也不希望将路走的这样痛,不是吗?

你能有把握自己不兴冲冲的爬上床就能永远幸福?


方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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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帮忙吗?
2008/03/07 18:59

小中,你知我在哪儿啦,有需要帮忙的话,尽管放马过来喔!

大家都是新时代女性,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

加油!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10 08:32 回覆: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你最支持我了~

事情会顺利的,我相信。


LINGNY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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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7 16:28
坚持下去
以礼相待 , 直言无讳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10 08:33 回覆:
我会的。

yh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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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与鼓励
2008/03/07 11:33

亲爱的小中

我最早是从YAM女人私咖啡连到你的诸多作品的(哇好像好多年了)

因此对于你总有一份特别的老友feel(真是自high!)

想对你说请不要因为死板的法律影响了你的心情

法律不能变通是不得已,尤其当前有许多其他法律其实是为了保护女性

我最心疼的是有太多像你这样的女性是完全不计较单亲扶养子女的金钱

但我猜你的前夫与你联络时却会要求给你一点小钱而不愿让孩子改姓

所以何必对法律反感?要玩大家一起来玩吧!

如果你还是个体户,应该不会受上班时间拘束

我强烈建议你找寻法律扶助,直接走诉讼,不但申请子女改姓(我记得是儿子?所以前夫应该不会签同意书,我猜上法院是难免);而且证明他从不扶养,争回你应得的钱

虽然我远在台北,民法也不算专门,无法帮助你(若是真帮了我岂不变包揽诉讼!)

但是我真的真诚希望,你能不要以法律手段为苦,尽量争回应属于你的权利

弃浪漫文学从杀风景法律的KK敬启(若有疑问仍欢迎随时提出)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10 08:36 回覆:

我知道,如果找寻他本人的事没有着落,我会积极朝法律方面进行。

这样的事让潜水的老友也给浮出来了,很感动。我很高兴能得到你的专业信息,让我更加坚定。


阿浓---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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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动
2008/03/06 21:01

看了你的文很感动

要坚强喔。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07 07:55 回覆:
是的,坚强是我最需要的。

阿菊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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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加油
2008/03/06 11:20
有时,我也会有这个念头....
你加油罗!愿你心想事成!


温度在变化,你的心,也在变化吗?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07 07:56 回覆:

收到,有你的祝福我一定能完成的~


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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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08/03/06 00:04
小中,辛苦你了,加油撑下去喔,一定会如愿的!
反正是个"甚么"球...>"<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06 08:30 回覆:
嗯,我一定要加油~

Jade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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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05 10:06

为你加油


陈小中(redchen1227) 于 2008-03-06 08:31 回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