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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18 10:08:41 | ||
![]()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在日常生活中被指责犯了个芝麻蒜皮的小事,虽然是无辜的,但对事情的经过实在模糊的很,所以只好默认了;然后在很多、很多年以后突然恍然大悟! 我的「冤枉啊」发生在1997的四?五?六月?的某一天!地点是上海戏剧学院的留学生宿舍楼;我的同屋是18岁的日本小女孩宏惠;到上海学「汉语」的不到两个学期的她「汉语」进步神速,除了天资聪颖加上努力学习,我这个提供了免费课后「汉语」学习环境台湾同屋也功不可没!
克拉克小宝在上海戏剧学院某面墙前留影 那天就像平常一样,一狗票的表演系同学不去讨论伟大的戏剧艺术,却窝在我们有冷气寝室聊天打电动;不记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宏惠突然大声说了「哇X」(X=体操的最后一个字),大伙吓了一大跳之余不忘追问是谁教她这样的脏话? 宏惠指着我说:「是Chi Chi 桑!」 我当场愣在那边心想「我什么时候教她讲这种脏话?」宏惠说:「你前几天讲过,然后我学起来了!」我心又想「我什么时候讲过这两个字?好的不学,学坏的干嘛…」 然后我又继续想「虽然我打小就不是很文静的女孩,会说粗话!可是我骂人从不带动词!」举个例子好了,前几天有个白痴开车差点撞了我,我马上脱口而出「妈的蠢猪混帐东西!」 (SEE!没有动词) 「不要再发呆了,下次说话小心点,别让人家来中国跟你们台湾人学了一大堆脏话回日本!」说这话的家伙平常打招呼的话语是「某某某!我 X 你+(某长辈称呼)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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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作丨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