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小 中 大 |
|
|
||
| 2008/07/03 17:34:02 | ||
|
一、实例事实 黄姓男子在抓奸时,目睹床上被单、毛巾凌乱,垃圾桶内有留精液的卫生纸团,妻子仅承认与对方口交,即获不起诉处分。 二、法令分析 通奸,并没有随着妨害性自主罪修正,所以并没有适用于性交的定义。来看一下有关性交的定义。 刑法第10条第5项规定 称性交者,谓非基于正当目的所为之下行性侵入行为: 一、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使之接合之行为。 所以口交也算是性交。 但是通奸罪还是采用男女性器结合的定义。 高等法院的决议也认为:「刑法第239条所谓的通奸,系指男女合意而为奸淫行为,所谓奸淫则是指男女交媾,口交只是属于奸淫以外足以兴奋或满足性欲的色情行为,因此不构成通奸罪。」 三、JC鲜师的看法 所以,出轨男女的事发现场如果采集到精液,只要女方说是帮忙口交的结果,就可以逃脱通奸罪的刑责。 执法人员现场应立即采集女方口中的液体,是否确实有残留精液,以确定其所言是否属实。 都很奇怪吧!通奸罪废除刑事责任好了。 《爱情福利社─25个爱情法律面包》,当前博客来法律类排行榜第一名(97/7/1),一本探讨两性的书籍,婚约、结婚、离婚、继承、监护、探视、扶养、性骚扰、家暴等议题,本书通通收录,是一本値得放在家中的工具书。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97685 《法律人的第一本书》,出版迄今已经超过2年了,当前还是博客来法律类排行榜第三名(97/7/1),一本接触法律的入门书,能让你了解法律人的整体面貌,最近将要迈入第2版第5刷。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35830 |
||
| ( 时事评论丨社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