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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民宿,墙斑驳、棉被发霉 浏览1101丨回应3丨推荐23
2008/05/29 22:41:51

阿里山赏樱云海民宿网页制作精美,实际情况却大不相同。该网页在28日下午已被删除。

逢甲同学到了该民宿发现当初说好包栋的民宿竟有外来旅客,且房屋多处斑驳,棉被还发霉。(图/林同学提供)

黑心民宿 墙斑驳 棉被发霉
站点超美 现场特糟 包栋却有外客 老板推给失联的妈妈 逢甲学生上网公布 网友挞伐

逢甲大学十八位化工系学生在五月廿四、廿五两日到阿里山旅游,发现预订的阿里山赏樱云海民宿与站点介绍落差太大,也与老板当初在电话中所协调的大不相同,于是在网上公布照片及住宿过程,引起网友挞伐,指该业者为「黑心民宿」。

阿里山赏樱云海民宿老板的儿子卢洪仁则说,家中民宿平日是母亲经营,但母亲在逢甲学生进住前即出国,预计半个月才会回台,且母亲因业务需要将手机交给他,所以联络不上。当初母亲与逢甲学生协调的细节他并不知情,「逢甲学生跟我反映时,我说若其中有误会可以全额退费,但他们不肯。」

「民宿不仅墙壁斑驳,棉被还发霉,老板卢林系在电话中答应让我们整栋包下,到现场却又发现已出租给其他两位旅客,不仅热水不够,老板的儿子还推说卢林系出国并失联。」逢甲大学化工系大二林姓学生表示,老板的处理态度令他们不满,才将过程与对话纪录都上传至网络。

林姓学生表示,他们以八千元「包栋」的民宿中,竟然还住着另外两名旅客,不可思议。「我们询问那两名旅客才知道他们每人需付一千元,我们要求老板扣掉这两人的住宿费,全额改付六千元,遭老板拒绝。当时天色已晚,全额退费也无处可去。」

「他们租下的那栋民宿可容纳廿五人,逢甲学生只有十八人,房间还够。」卢洪仁认为,房间明明够住,同学却斤斤计较那两位来自花莲的旅客。「大家互相嘛,我们在阿里山三十年,没遇过这样的状况。」

对于逢甲学生指阿里山赏樱云海民宿网页上的照片与现实相差太多,网页昨天下午已被删除。卢洪仁说,他们所经营的民宿有两栋,网页上的精美照片并非学生所住的那一栋。「网页委托给外面的网页公司制作,我不清楚为何删除。」

消基会董事长程仁宏表示,若网页所标榜的服务与实际状况相差过大,业者在网页上所刊登的属性有虚伪不实或引人错误的嫌疑,就可能违反公平交易法,可处五万元以上、两千五百万元以下罚锾。

【2008-05-29/联合报/A12版/生活】


像这间民宿的情形,不能说站点介绍的是46号,到了当地却让学生住56号,如此一来就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因为广告引人错误。

夏天要到了,又是旅游旺季,大家在选择民宿或旅馆时,不要单凭网页介绍就轻易汇款喔。过去曾出现「幽灵旅馆」,业者利用站点上的精美照片吸引民众,当消费者汇款付定金后,到了当地才发现根本没有这间旅馆。

大家在看了旅馆网页介绍后,可以先到旅游局站点搜索该旅馆是否合法立案,或打电话给最熟知当地情形的派出所询问,都能获得更进一步的保障喔。

( 在地新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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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网址:http://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ichintzeng&aid=191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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涸泽之蛇~~于上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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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8/06/11 00:22

喜见,记者【抢新闻】。

很不错,有看到您持平报导。

事实上,老板有些待慢,如果,当时先跟学生帮助,相信,会给接受。

当然啦,收钱也有一点问题。摆明了后来两人给吃了。这是台湾风景区最常遇见的问题。


puc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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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币逐劣币
2008/05/30 15:21

都是为消费者把关啦~

只要报导没有"昧于现实"...

我觉得都能接受~

尤其有些短视近利的业者...

只为了一点点的利益...

也有很多很好的业者用心经营着...

这样的报导我觉得很正面~

至少可以做到"良币逐劣币"的功用

so就酱罗!!!

曾懿晴(ichintzeng) 于 2008-05-30 17:52 回覆:

谢谢你,其实我那天跟老板聊,有些东西老板讲得也有道理,虽然不应该什么都推给妈妈,站点照片可能涉及违法外,但是一晚八千元住十八人,在当地行情价来说,应该是真的算很便宜的,山上的生活也确实不如平地方便。

怎么说呢,我想就是确认报导出来的是事实,然后就像小辛哥讲的,尽可能善尽查证并且完善吧。


辛启松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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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交流!
2008/05/30 00:12

恕我冒昧一说,

我知道懿晴通过很多管道取找新闻,且都是很好的新闻,

但在此有几个观点与你分享,

这则新闻如果我没想错,可能是懿晴通过网络得知逢甲大学学生的抱怨文,通过网络找到逢甲大学学生,然后拿到照片及民宿业者电话,双方查证后,再加上消基会作第三者的评论,但,您有无想过,记者有无实地看过,民宿是否真如学生诉说如此,「眼见为凭」,不只是看照片,或许可以请地方中心记者协助,到现场看,记者自己拍照片,或许可以把报导做的更完善。

以上是期许报导更完整的方式,但若是小人一点,假如学生的述说些许夸大,或者是故意陷害业者,记者可能就会背负「加重诽谤」的阴影了!

水果报也喜欢从网络找新闻,若可以实地看一下的,就会请地方记者协助,我就常常遇到PTT台南版的讨论,公司要我去追查(说真的,有点干啦!)但我还是去了,通过记者的眼见为凭,加强新闻报导的真实度,网络讨论只是一个线索,而不是新闻的全部。

一点小小拙见,跟懿晴分享!

曾懿晴(ichintzeng) 于 2008-05-30 02:05 回覆:

嗯,本来没有打算那么快发出去的。

我是在网络上先看到同学的抱怨文,然后联络同学,再把他们所讲的拿去跟老板比对。所以先确认这群人所住的民宿确实是这老版开的民宿,也一一对照过同学跟老板双方的说法,当然不可以全部都照网络上的东西来写。

为什么说本来没有打算那么快发,希望能多点时间查证呢,因为我问到老板时,老板说,苹果今天也有打来,我担心被贵报抢先一步,所以在确认写出去的都是事实的前提下,就先出罗。

如果每条新闻都有足够的时间能善尽查证,这当然是最好的。但既然已经知道贵报也在追,若我多花一天时间等地方到现场确认,确认后隔天再出手,假使就差这么一天,同条新闻却见在别报,一切努力不仅前功尽弃,还拖累了别组同事。

不过,其实大家也只能看到见报后的新闻,再加以评论。事实上还是有部分新闻,仍需地方记者的协助,只有我自己眼见为凭并拍照是不够的,还需要地方记者到现场拍下影音,至今仍压着未出啊!

所以说,我觉得应该是在时间的限制下,看新闻性的轻重,来决定可以完善到什么地步。

谢谢小辛哥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