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小 中 大 |
|
|
||
| 2006/10/03 15:39:11 | ||
|
东年 在古典哲学中,美是真、善之外的另一种理想。就理想而言,每个人的心灵都有理解美的可能、占有美的倾向(柏拉图)。美,是宇宙中一种积极的力量,能够激发喜悦和幸福的感觉,培养爱好和兴趣。 美,一般的认识,就是漂亮;那些让我们耳、目等等感觉器官或者精神愉快的事物和性质。 这些性质,综合一般的感觉和教学常谈,就是美色、美妙、精巧、建康.....;统一、变化、对称…等等。 这样看来,美,是事物能让人产生愉快的特征和属性(价值论的客观主义)。人的感觉有先天的基本相同,也有后天教养的不同,所以,美,也可以说只是审美者主观的感情反应(价值论的主观主义)。 因此,美可以是这样可以是那样,而不是只能是那样的。 丑,相对于美的事物和性质,会激发厌恶和反感。所以,在一般的认识中,将丑和美,视为相互排斥。 这样的认识,当然是不可取的。这样的截断划分,特别.....如果是经常盲目参与商业活动、团体成员间的比较,或者被媚俗的媒体耳濡目染,所致后天教养得的审美标准,就一般人来说,当是更加不幸的;因为大部分的人,就美/丑这样通俗法的划分而言,是不美的,甚至于就是丑和很丑的。 丑,身为一种会让人自然反感的事物和性质,在人的通俗经验上,确实会让人讨厌。但是,在某些情境中,丑也可能具有被审美的价值。 在一般经验和美学中被感觉为丑的艺术品,在特别经验和美学中却可能被感受为美。反之,在一般经验和美学中被感觉为美的艺术品,在特别经验和美学中却可能被感受为丑。这种看似特别的观点,其实并不特别,它和大部分人,在一般经验上,审定事物漂不漂亮的原理还是相同的;如果一般人能够理解,美可以是事物具有的客观特质,也可以是审美者的主观意识。 就表象认识或有限知识所创建的美/丑标准,这样盲目从众看待事物、他人以及自己的人,如果一生因为不美或丑而遭受无情和不幸,就那样的美/丑的识知而言,算不上什么悲剧,不过是天生倒楣,运气不佳而以。 一个不美的或甚至于就是丑的人,他(她)拥有高尚的品德或许多种视觉不及的美,而无论他(她)如何努力(总是持续努力),还是无法获得幸福,或者经常从幸福的情境跌落苦难;我们必须说他(她)的遭遇确实是悲剧,他(她)的悲剧发生,因为他(她)遭周的人具有不美或丑的特质。他(她)的遭遇──这种常态的,现实的人生的情境,会让我们觉得愤恨不平、悲哀或痛苦,甚至于感受到人性以及人生的丑;这,正是悲剧的典型定义和属性。 欣赏悲剧或听闻他人的悲剧,会让人恐惧进而自我敬畏,会让人悲悯进而自我宽慰…这些由丑的事物和性质所激发的情绪活动,因为移情作用(美的超然detachment))和去实用性(美的无私disinterestedness),会让识者感受得美和愉快。 美与丑,或有天壤之别的客观本质;尽管如此,这天壤之别,也只不过是我们自己一念之间的差异….. |
||
| ( 心情随笔丨爱恋物语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