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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欢迎来到「猫言猫语」! ^^ 我是马来西亚华人,曾在台湾度过四年的大学时光。 从事过教育、设计、排版、乐评、影评、广播等任务, 曾是专栏作者、报馆编辑(副刊组及新闻组)和电台DJ。 因为我喜欢猫,也养了一只猫,所以就把这个和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交流 的空间叫作「猫言猫语」;我所写的专栏,同样也是以「猫言猫语」为名。 有一天,如果我要把所写的文章结集成书,也会出一系行叫「猫言猫语」的书。 想要在第一时间内阅读到此部落格最新文章的朋友, (1)是会员的可以使用「订阅最新文章」或「RSS」; (2)不是会员的可以使用「RSS」来订阅最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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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数:783 |
本部落格之严正声明 |
| 不分类丨不分类 2007/10/11 01:37:42 |
本部落格文章有部份属于揭恶、曝露社会黑暗面、帮助真相以及存证的文章。 就如我曾说过的,「和teacat有关的事,已涉及警方和司法诉讼,而在我网志这里的许多相关、存证和还原文章,就是要提供给相关单位参考的证据(另有以html保存的证据)」。 另外,我想说的是 ── 我所说的,都是事实和真相,而我为我自己的言论负责。 若再有人向电小二投诉,无论是teacat还是谁,请叫他们去看最下面的联网声明「本部落格刊登之属性为作者个人自行提供上传,不代表 udn 立场。」,并且我已留言和授权电小二:若再有投诉或举报者,认为我犯了法或犯了罪,请他们自行报警或提出告诉,因为电小二只是管理员,并非仲裁者,而且联网已一再声明「本部落格刊登之属性为作者个人自行提供上传,不代表 udn 立场。」。 但若相关人士报警或诉讼之属性属于「诬告」,那就别怪我在这些人的罪行上,再加多一条「诬告罪」!而我也可以因此知道:哪些人是不能再姑息的,因为他们不止作恶,还「加害者装受害者」、「贼喊捉贼」甚至是「恶人先告状」! 而电小二若不分是非黑白对错,只用「每个人各打一巴掌要各人安静」的处理方法再乱删本部落格的文,那电小二甚至联网都必须为删除帮助文章和重要证据而负责。 我和许多网友绝对明白电小二的辛苦和苦衷,也很感激联网和联网的任务人员一直以来为网友所作出的贡献和服务,所以,就算电小二有时应该处理的事没有处理,我们也都算了,大家很多时候甚至还自己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不想去麻烦电小二,但我们绝对不希望看到电小二采取非常错误的行动,甚至成了帮凶。 谢谢。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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