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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2 07:30: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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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文明要向前进步;但如果我执意倒退,应该也没什么不可以吧?但在自由民主的美国,却禁止倒着走。譬如康乃狄克州的德蒙镇(Devon)规定:「日落后倒着走是违法的。」咦,那白天可以吗? 在纽约州的葛林镇(Greene),「音乐会期间,在人行道吃花生和倒着走,是违法的。」倒着走可能摔倒、撞人或墙壁,可以理解。而康乃狄克州的哈特福德市(Hartford)不许用两手撑地、头下脚上过马路,也应该是考虑安全问题。但在人行道不能吃花生,是什么道理? 美国人爱惜生命,不限于禁止倒着走。德拉瓦州(Delaware)禁止飞越任何水域,「除非携带充足的食物和饮料。」阿拉巴马州规定,「为逃避责任而自残,是违法的。」则是兼顾他人生命、财产与幸福,也不算太愚蠢的法律。 但纽约州规定:「搭乘电梯禁止交谈,必须双手抱胸、双眼正视电梯门。」会不会管太多了? 至于阿拉巴马州,禁止在公开场合戴面具,还不算太怪。亚利桑纳州规定,戴「红面具」所犯的任何轻罪都视为重罪,还追溯至西部时代。这是歧视「红番」(印地安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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