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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7 12:36:5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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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朝野协商 丁守中等将提案建议-- 过半立委同意罢免 正副元首即丧失卸任礼遇 丁守中国会办公室新闻稿 发稿日期:95年6月27日 立法委员丁守中今(27)日指出,他将在明日立法院朝野协商「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时,针就第四条提出修正,一旦立法院三读通过,只要依法提出之总统、副总统罢免案,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卸任后将不得享有礼遇。 丁守中指出,「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第四条规定,卸任总统、副总统被罢免将不得享有礼遇,然宪法规定之罢免成立要件相当严苛,只要执政党掌有国会三分之一之少数,纵使该总统或副总统在社会上已失去绝大多数人民之信任,仍能安坐其位,罢免案永远无法经立院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交由人民投票决定总统或副总统是否适任。 丁守中表示,为符宪法权力制衡之精神,加强国会对于总统或副总统之监督,且督促总统、副总统忠于职守,避免贪渎、滥权不适格之总统、副总统继续享有卸任礼遇,他将于明日朝野协商时,在第四条「礼遇之限制」中,增加「经立法院依法提出之总统、副总统罢免案,经全体立法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不得享有第二条之礼遇」。 朝野协商「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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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事评论丨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