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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诉 15年申冤心路历程 浏览997丨回应4丨推荐48
2006/04/30 06:39:35

84年4月12日,宏恩公司在信义区公所调解会中提出:第七、本件本公司主张抵付之债权,检具相关凭证:(二)第二次损害赔偿胜诉总金额二百三十七万元。(证三)即:台湾台北地方法院86年诉字第3138号民事判决,为李善和在本案诉讼进行中第三次更行起诉。感触良多!本是一句话可了结的案子,买卖在未付清价款,即擅自动手取走物品者,非偷即盗,判人生死大能者「知」或「不知」?

94年3月间,应李善和之约在基隆路某处会谈,由姜律师和宏恩公司职员林文勇代理出席。林文勇说:法官判的一切合法言下之意:歹徒再厉害也抢不走人家的不动产。这就是台湾司法神勇之处。我告诉他,在未终审判决确定前、诉讼进行中不得强制运行,并提出86年度台上字第3215号、第3216号;林文勇却什么数据都没带,只带一张纸、一张嘴,并说不知有这两张判决书、要回去问老板。

台湾司法之烂,烂到匪夷所思的地步!很多人常问我「有没有土地权状」?总以为是产权不清或占用公有地?卖自已地土地既非走私又不是贩毒,因何被判倾家荡产?老先生以83岁高龄,被关了三个月冤狱?为什么?看看民调吧,台湾人民对司法有多少信心?本应是百姓安全守护神的法官们,却判出这样的骇人冤案来,是制度缺陷,还是人性恶劣?司法者公然违法,残害百姓,侵害的远不只是法律的公正!

两年前,有位陈先生儿女在美国任务,只是一家人分隔两地,老先生要儿女回台定居,儿女要老先生移民美国。有天老先生来电话,自我介绍他女儿是我女儿好友,说要来我家证实官司的事。原来他孩子告诉他此一「危邦不居」的事证,我拿出数据让他过目,陈先生道别时说:决定要移民!并大声边走边骂「土匪、强盗,强盗、土匪.....。」把出租车司吓了一跳。

92年8月9日下午三时,中天电视新闻台播「社会记者的故事」,探讨法官、律师、票贩子角色的交互。前司法院长林洋港说:「司法官分四大类:一、又清又明:操守佳能力好。二、清而不明:操守佳能力差。三、明而不清:能力佳操守不行。四、不清不明:下三滥是也。」

记者问林院长说:「对于清而不明或明而不清两类型法官,你喜欢哪一类型?」林答:「比较喜欢明而不清的法官,至少出钱能打赢官司。」最近司法改革稍有进步,然而人性本贪,一百万元不收,一千万元就会心动。

「所以打官司要如何胜出?」记者问,罗律师答:「要找好律师,最好是法官下来当律师的,对法院生态了如指掌。一般是高等法院才送钱的,该送钱时就会告诉你送钱,打官司本来是要付出代价的。

记者又问:「那么司法票贩子呢?」罗答:「确实有司法票贩子存在,就是要找好票贩子,钱少拿些,出了毛病扛下来,打官司本来就是如此。」以上是我在电视上亲眼所见、亲耳所听,笔记下来。以前没打过官司,风闻台湾司法之恶;如今亲身体验台湾司法凌迟之迫害,真是水深火热、刻骨铭心!

当初,直接、闲接也有类似票贩子人士来游说、要如此这般,老夫妇一生奉公守法,勤俭刻苦。临老为了卖自已一生辛劳所置之土地以备养老之需,绝不配合逃税、绝不贿赂、绝不向恶势力低头,绝不对案情失去信心(土地买卖是合法的交易)。吻合了「四不一没有」老先生所有的不动产在司法为民的法院内被抢一空,真的没有了!还被抓去坐冤狱,弱势小民、夫复何言!

失去了财产、失去了健康、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尊严。老妪我话道「四失一有得」。得到数万海内外正义人士在「部落格」上的声援,为的只是讨回「公道」。在此再三感谢诸位!借用宋朝诗人王逢源诗句「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公道自在人心!

这在台湾司法见怪不怪,因有公权力相挺,李善和嚣张到几乎忘了自已是谁!唯我独尊的地步。在信义区公所调解会提出数据2页中「由于对造迟延给付,所以我方有权请求利息,对造无权请求利息」。

15页中「债权人(李善和)声明债务人无其他可供运行之财产,致未能全部运行。兹依强制运行法第27条之2项规定,发给本证,俟发见债务人有可供之财产时,得提出本凭证,声请再予强制运行」。这像人说的话吗?台湾司法血淋淋回到『弱肉强食』的蛮荒时代?孰令置之!老夫妇俩已被摧残剩余半条命,民不畏死,何以惧之!

本案李善和付款不到一成,却于86年3月31日把周吕彪名下12笔土地盗卖一空,获得不法暴利六亿以上中饱私囊。此为中视记者于91年10月27日为本案制作「社会秘密挡」前,到嘉义现场实地调查而播出,为李善和及共犯结构所不争执。得意之余,意犹未尽、继续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多次以『推』、『拖』、『赖』申请调解的把戏!

十多年来投诉无门,在经历了辛酸、委屈和无奈之后,于今年3月间采纳女儿建议,在「部落格」上公开陈述遭司法迫害的『痛』与『苦』,非亲身受够折磨者所能道尽!在水深火热中、熬煎过十五载生不如死的岁月,人生有几回十五载,更何况是白发苍苍、日薄西山的老人?

「世事今已惯,此心到处悠然」。每天早晨醒来,感谢主的指引,眼看恶人掘了坑,又将坑挖深了,竟掉在自已所挖的陷阱里。神的旨意人不明白,看似无路确有路,峰回路转又一村。耶和华按公义审判世界,凭正直判断万民。阿门!

( 时事评论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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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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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mejudge
等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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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法官都被建商财团收买了
2007/09/14 19:59

我们都不可能亲眼目睹法官范秉阁、李锦丰、曾桂香杨慧英、苏茂秋、萧亨国、吴正一、 谢正胜、洪根树等的收贿行为

但是看了老嬷写下这么多不公不义,丧尽天良的判决,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法官都早已被建商财团收买了!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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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法院比共产党还共产党
2007/08/04 00:31
老共说,台湾的法院比共产党还共产党,连马英九都受司法迫害,惶论升斗小民哉?!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前院长郭生贵近日因涉嫌贪污已被拘捕,该法院多名法官亦涉案

http://news.creaders.net/china/newsViewer.php?id=740372&language=big5

台湾能吗?
敬请人道支持八旬阿嬷【台湾司法◎人间炼狱】部落格 谢谢您!

麻辣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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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义为何不来?
2006/05/05 12:37

引用文章探望八十三岁老爸坐监记

最近经常在法庭建筑的走廊外,看见一个身着红衣,大约四十来岁的女郎,在那里徘徊。一旦她走进法庭的范围里,保安人员就凶巴巴把她驱逐出去。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就问友人是否也曾经目睹这个轶事。结果,友人不但有所闻,而且有不寻常的遭遇。友人是抱着慈悲心去帮助她,不过“狗咬吕洞宾“,被她“泼妇骂街”一顿。

 

据悉,之前她的律师替她办案不力,公义不得彰显,导致她如今精神错乱。她一身红彤彤的打扮,除了要引入注目之外,也透露出含冤之情。深怕她从法院高楼跳下,从此更增添法院诡异之颜色。

 

无独有偶,她的事件涉及我专业的领域。一般人认为律师是正义的化身,专替人打抱不平;不过也有人恨律师入骨,就如红衣女士一样,而且律师卷款而逃,社会也略有所闻。一个铜币有两面,总之律师这个行业让人又爱又恨。

 

中国最近闹得满城风雨的孙志钢命案,他在收容站被警方痛殴而死,死者家人在“官官相护”的制度里以及有关当局“自扫门前雪”的情况下疲于奔命,却不得要领。如果这个命案不是在媒体和网络的曝光引起中国高层的关注,我想就像一则无关痛痒的新闻- -“打死都无所谓,就像死了一只蚂蚁”。

 

我非常敬佩那些为死者仗义直言的知识分子们,他们多数有法律的专业知识,他们藉着媒体发挥“第四权“,痛斥官方草菅人命,广泛的引起舆论,最终将嫌犯绳之于法,并且也建议政府更改有违法治精神和不人道的收容遣送制度。案件的水落石出以及沉冤昭雪,显示公义的彰显。

 

我也思及新加坡有很多年轻的律师纷纷转行,据说这和任务量多、薪水不成正比以及任务压力有所关系。对马国而言,何尝不是如此?不过对于我来说,上述的种种因素都是外在的因素。至于内在的原因如何就没有提及。是否所作所为不能达到正义的要求?还是不要成为这个行业的“乌鸦”?

 

新国就有一名律师因为挪用客户的金钱而闹失信的丑闻,结果敌不过良心的催逼而去自首。这就是正义的表现,纵使自己有罪,也把自己绳之以法!由此可见,成为律师的“风险“,是良心和正义的拉锯战!

 

行文到此,脑海出现那名红衣女士。还是徘徊在法院门外。我不禁要问:她多年如此奔波劳碌,正义为何迟迟不来?

 

备注:虽然本篇是多年前所写,不过和这么老太太面对的不公义的事件前后呼应。台湾正义的律师请站出来,你们都到哪里去了?



麻辣大状(周本兴)

高妹儿
等级: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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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多珍重
2006/05/03 08:56
两老也是司法人权的斗士,给我们后辈好好看着...愿您获得平安,更好当然是平反!恶报迟到,是要给更多的人得到更大的启示吧!